定制盖杯招标公告第1包

定制盖杯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定制盖杯

二、项目编号: 2024-VATCGZ-W3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备注

1

高石英

瓷盖杯

2号

带字

1.材质为高石英瓷,素胎中二氧化硅含量不低于72%;

2.吸水率≤0.3%;

3.抗热震性190℃-20℃热交换一次不裂;

4.杯口口径8.7cm,误差±1.5%;高度(含杯盖)14.6cm,误差±3.0%;质量180g,误差±5.0%;

5.铅溶出量≤5.0mg、镉溶出量≤0.50mg;

6.光泽度≥90%、色差≤2.0;

7.抗冲击强度≥1.0J/cm²;

8.杯盖与杯口吻合,带透气孔;杯身上半部和平鸽暗花为高温釉中彩;杯把采用注浆成型工艺,里面空心;

9.杯底烧制定制LOGO,如带字瓷杯,杯身烧制指定文字,图案烧制在指定位置,应正确、清晰,不得歪斜与偏心;

10.瓷杯不得有炸釉、磕碰、裂穿和渗漏缺陷;瓷质细腻、釉面光滑滋润,透明度好;瓷杯底沿应磨光,放在平面上应平稳。

50

定制瓷杯尺寸、质量、造型、样式、材质等均与现有瓷杯一致,瓷杯LOGO等内容,由需求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提供

2

高石英

瓷盖杯

2号

不带字

150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2.项目预算: 7.85万元 ;

3.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PC137*****888@163.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25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到联系人:刘先生,137*****888。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同“报价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提交样品数量:1件。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4月8日。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联系人:程先生。

(四)联系电话:153*****879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办公电话: 01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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