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街道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宣传平台运营、媒体宣传费用服务
温泉街道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宣传平台运营、媒体宣传费用服务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社会建设办运转经费(宣传平台运营、媒体宣传费用)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提供公共信息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290,000.00元,从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年初预算资金中列支。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3.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前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社会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
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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