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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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10:09
名  称: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我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任务,我局计划开展2024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目标抽检任务量为557批次的食品送往省局指定的系统内检验机构检验,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此项抽样工作(本项目工作事项为抽样、送样和系统填报,不包含检测)。现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委托单位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一)项目名称:2024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二)项目抽检对象: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抽样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糕点、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并送往省局指定的系统内检验机构检验。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在33.42万元以内(以抽样实际批次数进行结算)。

(备注:1.预算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抽检所需的购样费、送样费、油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2.须严格按时限要求将样品送至相应的承检机构,原则上不再调整任务数量和类别,如遇特殊情况,可与承检机构协商调整送样时间。)

四、工期

自确定中标机构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地方财政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六、评价方式

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并参考各报价单位各方面的评价,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性价比最优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成交机构。最终结果通过电话、公告或邮件等方式告知成交机构及未成交机构。。

七、结算方式

与成交机构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后根据各阶段完成的抽检情况支付相应抽检批次的经费,完成全部抽样、送样和系统填报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完成经费支出100%。

八、报价须知

(一)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合规的检测资质,须具有: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报价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0月至今3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至公告截止时间内。)

(四)报价单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项目报价原件(报价单按照附件“2024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报价表”的格式报送),以上材料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双方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后,必须立即开展抽样,严格按时限要求将样品送至相应的承检机构。

(六)请参与报价的机构参考附件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为包干价格。报价应为一次性不得更改报价。

九、报名期限

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2日,7个工作日。

十、有关说明

如有未尽之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指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实施检验检测和结果判定为准,不得随意删减变更检验项目、不得随意更换检验方法、抽检数量、品种等事项。

十一、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38号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205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符强

联系电话:0898-******** 189*****511


附件1:2024年东方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报价表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相关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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