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控释肥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宾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控释肥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宾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控释肥采购项目经大财农2011(255)号,大财农2012(334)号文件批准,前期手续齐备,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宾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谈判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单位:宾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2.2 项目名称:宾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控释肥采购项目
2.3 项目自编号:云振采2016-42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采购详细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及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葡萄专用控释肥 | 氮磷钾比例:13:10:20微量元素>2% | 45 | 吨 | 20.25 |
2 | 水稻专用控释肥 | 氮磷钾比例:20:10:8微量元素>2% | 22 | 吨 | 9.90 |
3 | 玉米专用控释肥 | 氮磷钾比例:28:5:8微量元素>2% | 22 | 吨 | 9.90 |
4 | 果树专用控释肥 | 氮磷钾比例:13:12:18微量元素>2% | 9 | 吨 | 4.05 |
5 | 油菜专用控释肥 | 氮磷钾比例:24:10:8微量元素>2% | 5 | 吨 | 2.25 |
6 | 大蒜专用控释肥 | 氮磷钾比例:18:5:15微量元素>2% | 5 | 吨 | 2.25 |
7 | 香葱专用控释肥 | 氮磷钾比例:18:5:15微量元素>2% | 5 | 吨 | 2.25 |
合计 | 113 | 50.85 |
注:谈判申请人报价单项小计及总价均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
注:谈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更短的交货期,但对缩短的交货期必须作出相应的保证措施,具体格式详见谈判申请文件格式“投标书”。
2.7、交货地点:宾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2.8、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可以是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也可以是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3.2、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厂家必须提供)或者个体经营户经营许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只须参与投标方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须参与投标方提供,个体工商户除外);
注:(已经办理了“三证合一”新证的企业,提供具备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谈判申请人是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能够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书面产品授权及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厂家的书面产品授权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提交及代理商(经销商)自身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3.4、必须能提供投标厂家或授权厂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所示产品名称应包含控(缓)释肥。
注:具体需要提交的验证资料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注意事项”为准。
3.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谈判申请人在201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未发生因为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约或不恰当行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存在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8、谈判申请人投标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满足客户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货物出厂标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叶路中段,地税局东面)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宾川县农业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宾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 系 人:王家祥
电话:139*****173
招标代理: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江(文件答疑) 刘凡(其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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