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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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江水承诺许可【2024】2号

扬州新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t锌粉生产加工项目位于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科技园区,瓜娄河以北,扬州鸿峰帆塑胶有限公司以东,巴龙再生资源开发公司以西,宝源印机以南。该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向我局提出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经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批准,本机关于2024年4月2日,由水务窗口将《(扬)江水承诺许可【2024】2号》文件通过政务专递至该公司。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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