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丽江市古城区 3A 级公园式婚姻登记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丽江市古城区民政局拟将丽江市古城区 3A 级公园式婚姻登记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由采购人丽江市古城区民政局委托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代
理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各潜在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DGL-K2024-0019
2.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 3A 级公园式婚姻登记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0 万元
5.最高限价:97.667702 万元
6.采购范围:丽江市古城区 3A 级公园式婚姻登记中心三层砖木结构室内装修,总室内装
修面积 260m2,室外墙绘 60m2;装修工程包括地面拆除,垃圾清运,室内楼梯改造,地面装
修改造,天棚吊顶改造,灯光改造,背景墙改造,三楼婚姻辅导室、离婚辅导室及档案室改造,
室内空调系统及监控系统,室外导视系统及室外手工彩绘。
7.施工工期:45 日历天。
8 工程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
9.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质量标准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申请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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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
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评
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享受 5%的价格折扣。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
执照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说明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6.提供 2023 年 04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信誉良好,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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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合同被解除;或被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其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
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磋商申请过程中,若中标(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
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不得拆分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
(1)网络邮件获取:供应商将①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联
系代理机构获取);②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资质证书(加盖
单位公章的扫描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以上资料(整理为一个 PDF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848750317@qq.com,我方确认后,缴费并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现场获取:供应商持①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②
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到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 183 号百富琪商业广场 B 座 713 室)进
行缴费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请各申请人从单位基本账户
向采购代理机构转账缴纳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注:输入括号时选择英文输入法)
账 号:8719080428106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站支行
注:申请人汇款时应使用单位基本账户进行汇款,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不接受个
人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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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U 盘)1 份;
3.递交地点: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丽江办事处(丽江公路局中心实验室南口路
317 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
招阳专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cn.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
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市古城区民政局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庆云东路 405 号
联系人:李幼宁
电 话:18288876512
代理机构: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 183 号百富琪商业广场 B
座 709 号
联系人:赵工、柏工
电 话:15987811582、18508855628、0871-63355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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