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工艺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工艺车辆租赁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ZQH-ZB-*******HW

1、招标条件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工艺车辆租赁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现对工艺车辆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工艺车辆租赁。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租用工艺车辆分为三年租赁和五年租买两种形式,三年租赁即租期满后,所租用物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五年租买即租期满后,所租用物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3招标范围(即指租赁的范围和数量):


三年租赁

五年租买

备注

1.6T平衡重叉车

6

-


2T平衡重叉车

4

22


3T平衡重叉车

-

47


1.4T前移式叉车

-

4


1.6T前移式叉车

0

0

预计2017年需求2台,本次招标只提供单价即可,不计入本次招标总价

3T牵引车

6

2


6T牵引车

7

28


电动托盘堆垛车

-

2


电动托盘搬运车

6

8


合计

29

113


2.4交货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地点: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具所提供的租赁设备应能满足招标货物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30%。

3.4投标人在中国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为5 家企业提供过叉车服务的成功租赁业务经验,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5企业须通过ISO质量体系的认证,提供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投标人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车辆必须同一品牌产品,不能提供其它品牌、贴牌或代加工产品。

3.7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4)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业绩证明资料(租赁合同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6685号

联 系 人:杨玲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张迪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49



日期:2016年5月19日


标签: 物流 车辆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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