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新疆华春毛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春毛纺”)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现拟对不良债权及从权利进行处置。债权资产清单如下:
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万元
债务人 | 债权合计(万元) | 本金(万元) | 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债务履行金(万元) | 代垫费用(万元) | 担保情况 | 抵质押物 |
新疆华春毛纺有限公司 | *****.15 | 11,880.21 | 11,721.59 | 38.35 | 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成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抵押物:位于五家渠北工业园区甘漠中道4826号(五家渠市甘漠公路以北、五检路以东)14栋厂房*****.15平方米及对应******.18㎡土地使用权;五家渠北工业园区甘漠中道4826号相邻的******.30㎡土地使用权;昌吉市六工镇下三村6667.5㎡土地使用权。 质押物:新疆华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万元股权 |
新疆华春毛纺有限公司 | 1,260.55 | 741.97 | 514.25 | 4.33 | 李成功、王春容夫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抵押物:乌鲁木齐市华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的位于伊宁市胜利街八巷2号华瑞3号楼2层2-1至2-16 号的商铺,建筑面积1353.1平方米,土地面积277.6平方米 |
注:截至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余额,借款人(主债务人)应支付给华融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及费用等,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可单户或两户整体)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肖先生
联系电话:0991-*******、099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毛先生 099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昆仑座(邮编******)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4月2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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