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项目——计量器具委外检定校准服务通用类招标公告

合并项目——计量器具委外检定校准服务通用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并项目——计量器具委外检定(校准)服务(通用类)项目的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委托,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YNYX-2024-0125。

2.2项目名称:合并项目——计量器具委外检定(校准)服务(通用类)。

2.3招标内容:

按计量法规、检定规程和校准办法,对红河卷烟厂、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需委外检校的通用类计量器具执行周期检定(校准),分外送检定(校准)和现场检定校准两种:

①外送检定(校准):根据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时间、数量需求,由招标人负责收集运送需检校的计量器具(通用类)至委托检测机构指定地点,交检测机构完成计量器具(通用类)的检定(校准)工作后,由招标人负责运回,检测机构出具国家规范的检定(校准)证书。

②现场检定(校准):根据计量器具现场检定校准服务时间、数量需求,由委托检测机构自行至招标人现场进行需检校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检测机构出具国家规范的检定(校准)证书。

具体服务内容及需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

2.4服务期限:

(1)对红河卷烟厂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2026年,分三期签订合同,各期合同履行期限分别为:2024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分三期签订合同,各期合同履行期限分别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5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及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4其他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3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现场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转款凭证,至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871-********

5.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文件费需在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用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3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

联系人:石师

电话:0873-*******转60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人:杨工、李工、苏工、蒋工

联系电话: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量器具 校准 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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