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餐厅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公告

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餐厅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公告

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餐厅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
服务地点: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餐厅
服务范围:为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餐厅提供食材统一配送,服务期限一年,供货期限: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日供货(如果遇到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一)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疫情防控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达到一定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备设施,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二)参选人须至少提供3个近三年单项3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违法处罚记录。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①参选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②参选人所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22规定;
2.肉、蛋、禽类等:投标人需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所提供的预包装食品,肉蛋禽类必须为清真食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七)参选单位按规定时间交纳参选保证金,如未交纳,则不具备参选资格;
(八)评选现场进行参选资格及参选文件审查。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文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五)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
四、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餐厅食材配送。
(二)定价方法
1.银川市发改委每月发布的银川市蔬菜直销店和标准化菜市场平价商品零售价格中小任果业公司蔬菜直销大店执行价格按中标下浮价进行结算(定价执行日期为当月20日至次月19日)。
2.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信息采取每月20日询价(宁东镇大型超市、市场)的定价方式,对供应商供货进行据实结算。
(三)比选办法
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一)。
(四)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评选时间
2024年3月29日13:30
(五)递交参选文件地点
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三区五号路以东、鸳鸯湖矿区铁路专线以西)。
商务联系人:赖桑 联系电话:181*****521
技术联系人:王彦荣 联系电话:187*****115
(六)参选单位须在2024年3月29日12时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泰华热电食材配送参选保证金”(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参选保证金为¥*****.00(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各参选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无息返还。
公司名称: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支行
账号:180*****000******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比选方不予退回参选保证金,并永久加入本公司参选黑名单。
(1)参选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有效期:10个日历天)撤回参选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故不签订合同;
(3)参选单位有明显的串标行为;
(4)参选单位资质或参选文件内容造假。
(八)有关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大小写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2.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此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须知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3.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4.报价说明(参照附件中银川市发改委每月20日发布的银川市蔬菜直销店和标准化菜市场平价商品零售价格中小任果业公司蔬菜直销大店执行价格,需写明具体报价下浮值附在参选文件中)。
(九)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天。
在特殊情况下参选人于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可向比选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本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
(十)参选文件规范
1.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参选文件1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2.参选文件必须打印胶装成册,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3.委托授权代理人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4.参选文件必须将加盖公章的“项目劳务外包人员报价明细表”附在参选文件中,否则视之为无效参选文件。
(十一)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参选人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和参选人的名称、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2.各参选单位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五、服务标准与要求
1.比选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是基本的服务标准,参选人应提供的服务方案和响应需满足并高于所列标准要求,并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2.参选人中选后,根据发包人通知的到场服务时间,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合同服务工作。发包人有权对中选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检查,对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中选人必须在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成,包括且不限于更换服务人员。
六、比选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议程。
(二)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选人名单。
(三)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参选文件递交。
(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办法、比选文件评选。
(六)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名的中选候选人。
七、评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评审委员会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全程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参选人或与参选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比选过程中参选人必须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
(三)对各参选人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人。
(四)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参选人类似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五)特别说明:本次比选不设任何参选补偿,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配送的粮油、调味品应取得食品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志要求。
2.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需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且有清真标识。
3.禁止配以下食材进入职工餐厅
3.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3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3.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
3.6所送蔬菜必须为当天新进,不得有隔夜菜,必须确保蔬菜的新鲜程度,不得有烂叶、干斑等现象;
3.7禁送食材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上6项;
3.8.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进出企业。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九、支付
1.服务交付标准:供货质量达到综合管理部提出要求的标准。
2.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避免劳动纠纷,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一个月的中标服务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如服务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全额返还。
3.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支付,每月30日之前支付上月(扣除考核、赔偿款后)的服务款项。








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标签: 配送供应商 餐厅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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