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年度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框架协议第二次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年度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框架协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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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年度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框架协议第二次
(招标编号:ZB-ZJD-2024-00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石油工程公司2024年度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框架协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
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中原石油工程公司统一安排部署,委托西北工区指挥部(中原塔里木分公司)
组织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业务框架协议招标事项。用于西北工区指挥部塔河、顺北项目部
的钻井作业现场钻井废弃物综合治理项目,含废弃物治理设备的运输、安装及废弃物的收集、
拉运、回收、处置等施工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框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不少于一年时间。有效合同期结束前,根据工区
生产需要及框架协议招标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同续签事宜。如果继续延用此
招标结果,由中原工程公司牵头专业部门发布通知后实施。服务地点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
公司西北工区指挥部所属钻井队及辅助生产单位施工地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北工区富满及其他区块水基钻井废弃物终端处理技术服务(环保处理站):
(002)西北工区塔中区块水基钻井废弃物终端处理技术服务(环保处理站):(003)西北工
区阿克苏地区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技术服务:(004)西北工区垃圾清运处置服务:(005)西
北工区阿克苏地区垃圾废物及生活污水转运及处置服务:(006)西北工区油基泥浆废弃物
处置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北工区富满及其他区块水基钻井废弃物终端处理技术服务(环保处理站))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相应标段要求的资质
及服务能力,投标人确认投标视为其能满足资格要求。在评标时,资格审查作为否决项,不
满足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请各潜在投标人谨慎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审查及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涵盖投标内容,其中标段一、二、三、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及以上且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标段四、五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实缴资本
不低于30万元。同时对标段三、六还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记
录。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无行贿受贿、偷税漏税
及欺诈行为,出具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贵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政府部门颜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经历。满足准入业务需要的技术装备
能力。技术负责人其有从事相关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经历,技术人员应为全职聘用,且仅
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7)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硫化氢证、HSE证符合施工作业区域的相关证件。
(8)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或中石化集团公司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体系文件。
(10)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要求的环保资质。
(1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供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12)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3)具有地方环保部门备案、批复的环保治理站点,并持有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场所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
(14)治理后产物具备合理的最终产物处置途径,固相、液相产物最终处置途径符合法律法
规要求,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处置方式及经营规模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标段一、二具备钻井废弃物处理装置两套及以上,若设备为投标人自有,需提供买卖
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若设备为投标人租赁,需要提供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设备买
卖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若无合同或扫描件,设备将被认定为无效。标段三、五投标单位
具备同时保障两支及以上井队的处置能力,且符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业主方的要求。标段
四投标单位具备保障西北工区各施工钻井队的能力,清运队伍及人员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紧
急情况能够保障及时到井)。标段六投标单位具备保障西北工区使用油基泥浆施工钻井队的
能力,清运HW08类油基泥浆岩屑并负责合规处置。
(16)标段一、二提供满足钻井废弃物综合治理所需运输车辆,车辆需满足运输不同介质的
运输要求,如钻井废弃物拉运使用的罐车、固相运输所需自卸车(散口处要安装封闭设施)
等。标段三危废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
时保障两个及以上井队转运能力,要执行电子版转运联单进行转运回收标段三、六要求环
保处理站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经营规模在10万吨/年及以上,满足工区钻井队危险废物
处置需求据实处置,上不封顶。标段四、五清运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要根据钻井队通知及时
到井,清运后要返给钻井队纸质版转运联单,所有运输车辆要安装GS或北斗定位系统,具
有提供运输路线图能力。
(17)熟悉钻井流程,了解钻井废弃物排放规律,与钻井队配合衔接良好,承担过相应环保
技术服务业务,并提供近三年内相应环保技术服务业务等合同文本。
(18)应制定污染物泄漏、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与井队衔接紧密,并定期开
展演练。
(19)需提供2023年产值情况和2023年安全费用支出明细表,费用支出不低于当年产值的
1.5%。:
(002西北工区塔中区块水基钻井废弃物终端处理技术服务(环保处理站))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相应标段要求的资质及服务
能力,投标人确认投标视为其能满足资格要求。在评标时,资格审查作为否决项,不满足资
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请各潜在投标人谨慎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审查及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涵盖投标内容,其中标段一、二、三、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及以上且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标段四、五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实缴资本
不低于30万元。同时对标段三、六还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记
录。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无行贿受贿、偷税漏税
及欺诈行为,出具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贵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经历。满足准入业务需要的技术装备
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经历,技术人员应为全职聘用,且仅
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7)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硫化氢证、HSE证符合施工作业区域的相关证件。
(8)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或中石化集团公司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体系文件。
9
(10)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要求的环保资质。
(1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供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12)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3)具有地方环保部门备案、批复的环保治理站点,并持有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场所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
(14)治理后产物具各合理的最终产物处置途径,固相、液相产物最终处置途径符合法律法
规要求,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处置方式及经营规模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标段一、二具备钻井废弃物处理装置两套及以上,若设备为投标人自有,需提供买卖
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若设备为投标人租赁,需要提供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设备买
卖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若无合同或扫描件,设备将被认定为无效。标段三、五投标单位
具备同时保障两支及以上井队的处置能力,且符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业主方的要求。标段
四投标单位具备保障西北工区各施工钻井队的能力,清运队伍及人员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紧
急情况能够保障及时到井)。标段六投标单位具备保障西北工区使用油基泥浆施工钻井队的
能力,清运HWO8类油基泥浆岩屑并负责合规处置。
(16)标段一、二提供满足钻井废弃物综合治理所需运输车辆,车辆需满足运输不同介质的
运输要求,如钻井废弃物拉运使用的罐车、固相运输所需自卸车(散口处要安装封闭设施)
等。标段三危废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
时保障两个及以上井队转运能力,要执行电子版转运联单进行转运回收标段三、六要求环
保处理站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能办力经营规模在10万吨/年及以上,满足工区钻井队危险废物
处置需求据实处置,上不封顶。标段四、五清运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要根据钻井队通知及时
到井,清运后要返给钻井队纸质版转运联单,所有运输车辆要安装GPS或北斗定位系统,具
有提供运输路线图能力。
(17)熟悉钻井流程,了解钻井废弃物排放规律,与钻井队配合衔接良好,承担过相应环保
技术服务业务,并提供近三年内相应环保技术服务业务等合同文本。
(18)应制定污染物泄漏、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与井队衔接紧密,并定期开
展演练。
(19)需提供2023年产值情况和2023年安全费用支出明细表,费用支出不低于当年产值的
1.5%。:
(003西北工区阿克苏地区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相应标段要求的资质及服务能力,投标人确认投
标视为其能满足资格要求。在评标时,资格审查作为否决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书,请各潜在投标人谨慎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审查及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涵盖投标内容,其中标段一、二、三、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及以上且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标段四、五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实缴资本
不低于30万元。同时对标段三、六还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记
录。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无行贿受贿、偷税漏税
及欺诈行为,出具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经历。满足准入业务需要的技术装备
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相关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经历,技术人员应为全职聘用,且仅
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硫化氢证、HSE证符合施工作业区域的相关证件。
(8)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或中石化集团公司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体系文件。
(10)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要求的环保资质。
(1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供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12)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3)具有地方环保部门备案、批复的环保治理站点,并持有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场所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
(14)治理后产物具备合理的最终产物处置途径,固相、液相产物最终处置途径符合法律法
规要求,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处置方式及经营规模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标段一、二具备钻井废弃物处理装置两套及以上,若设备为投标人自有,需提供买卖
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若设备为投标人租赁,需要提供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设备买
卖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若无合同或扫描件,设备将被认定为无效。标段三、五投标单位
具备同时保障两支及以上井队的处置能力,且符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业主方的要求。标段
四投标单位具备保障西北工区各施工钻井队的能力,清运队伍及人员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紧
急情况能够保障及时到井)。标段六投标单位具备保障西北工区使用油基泥浆施工钻井队的
能力,清运HW08类油基泥浆岩屑并负责合规处置。
(16)标段一、二提供满足钻井废弃物综合治理所需运输车辆,车辆需满足运输不同介质的
运输要求,如钻井废弃物拉运使用的罐车、固相运输所需自卸车(敞口处要安装封闭设施)
等。标段三危废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
时保障两个及以上井队转运能力,要执行电子版转运联单进行转运回收标段三、六要求环
保处理站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能办经营规模在10万吨/年及以上,满足工区钻井队危险废物
处置需求据实处置,上不封顶。标段四、五清运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要根据钻井队通知及时
到井,清运后要返给钻井队纸质版转运联单,所有运输车辆要安装GS或北斗定位系统,具
有提供运输路线图能力。
(17)熟悉钻井流程,了解钻井废弃物排放规律,与钻井队配合衔接良好,承担过相应环保
技术服务业务,并提供近三年内相应环保技术服务业务等合同文本。
(18)应制定污染物泄漏、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与井队衔接紧密,并定期开
展演练。
(19)需提供2023年产值情况和2023年安全费用支出明细表,费用支出不低于当年产值的
1.5%。:
(004西北工区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西北工区环保技术服务相应标段要求的资质及服务能力,投标人确认投标视为其能满足资格
要求。在评标时,资格审查作为否决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请各潜在投标人
谨慎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审查及要求如下。
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您至少在开标前5天内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
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
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
1
收款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石化大道与圣果路交汇处的福润德大厦1
号楼c栋12层29-32号
联系人:马国辉
电话:0996-4931996
电子邮件:maguohui.osz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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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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