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电子围栏扩容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电子围栏扩容设备招标公告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四平市公安局电子围栏扩容项目设备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6年5月18日)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四平市公安局电子围栏扩容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及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四平市公安局
2.拟采购项目:四平市公安局电子围栏扩容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和预算: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 原产地及制造厂商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大型视频采集设备项目清单
1 大型热点设备主机 GCT-2050B-40SPW 涉密略 深圳市天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6 38000 608000
2 天彦GSM通信控制器通信协议处理软件V3.0 天彦GSM通信控制器通信协议处理软件V3.0 涉密略 16 60000 960000
3 数字高清摄像机(含车牌识别) MCU-2A3E-Z/SD 涉密略 32 赠送 赠送
4 定向美化天线 专用 涉密略 16 2000 32000
2、微型视频采集设备项目清单
1 微型热点设备主机 GCT-2050B-30SPW 涉密略 深圳市天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6 26000 156000
2 天彦TY6600 GSM软件V2.0 天彦TY6600 GSM软件V2.0 涉密略 6 42000 252000
3 数字高清摄像机(含车牌识别) MCU-2A3E-Z/SD 涉密略 12 赠送 赠送
4 定向天线 专用 涉密略 6 2000 12000
3、原围栏升级项目清单
1 原设备主机模块升级 GCT-2050B-40SPW 涉密略 深圳市天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54 7000 378000
2 原设备软件系统升级 天彦TY6800 GSM软件V2.0 涉密略 54 13000 702000
3 数字高清摄像机(含车牌识别) MCU-2A3E-Z/SD 涉密略 108 赠送 赠送
总计 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万元整 ¥3,100,000.00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该系统属于技术侦察手段,属于涉密级别,2014年12月22日,我局通过四平市政府采购办批准,自行采购建设了电子围栏系统,建设资金623万元。建设时受限于四平市当时的移动通信网络的状况,主要以侦控2G、3G信号为主,现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已升级,原有系统已不能适应当下公安工作的需求,需升级转换为涵盖2G、3G、4G信号系统,由于扩容项目需与原系统规格型号一致,匹配兼容,我局原系统购自于深圳市天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我局拟从该公司采购升级扩容设备一批,需31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深圳市天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西侧前海花园中段新乐大厦新乐大厦四层、八层)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方案依据《公安技术侦察装备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安部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编制,建设内容符合法定要求,建设目标明确,方案设计合理,符合四平市当前通信技术的发展要求,是实现“科技强警”的重要途径。采用高科技手段加强治安防范是当务之急,电子围栏系统就是适应上述需求应运而生的高技术新产品,该系统根据几乎人人携带手机的特点,从GSM移动通信技术出发,通过跟踪目标手机SIM卡和手机终端唯一识别码,为侦破案件提供有效线索。由于扩容项目需与原系统规格型号一致,匹配兼容,我局原系统购自于深圳市天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会专家一致同意由深圳市天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供货方。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至少3人组)
韩景峰 四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 大队长 185*****353
张琛 四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 技术员 185*****557
岳哲 四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 技术员 185*****358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18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平市公安局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紫气大路 联系人:张广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 联系人:郑宪富****-*******
财政部门:四平市财政局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 联系人:汪瑞****-*******
10.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1.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十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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