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4-15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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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城区雨水管渠新建及改造工程、排涝泵站提升改造工程、市管道路雨水管网检测与设备采购工程、应急排涝能力建设工程等四部分。对城区需要进行雨水管网改造的主要路段为:健康路(黄河路—神马大道)、煤化路(东环路—月台河桥)、平宝大道(龙翔大道—马跑泉)、东环路(平煤铁路—矿工路)、建设路(光明路—劳动路)、湛南路(中兴路—新华路)等 6 段道路,该部分新建雨水管网 13.1km,包括主管道 6.9km,主管管径为 DN800~DN1000,预留支管 6.2km,支管管径为 DN600;对光明路南段国铁桥排涝泵站、亚兴路国铁桥排涝泵站、东环路国铁桥排涝泵等进行提升改造;对市管道路雨水管网检测及应急排洪能力建设工程。 5.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方的其他服务。 5.3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5.4服务地点:平顶山市城区; 5.5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营业执照均可);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4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4月0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因各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N*****Q 电话:0375-*******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东段建设大厦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1室 | |||||||||||||||
联系人:周女士 | |||||||||||||||
联系方式:167*****12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 |||||||||||||||
联系方式:167*****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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