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相机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相机招标公告


汪清县地方税务局相机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地方税务局相机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zfjzcg0107
三、采购内容:相机 1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汪清县内必须有售后服务点。
6、必须出具投标货物厂商授权书原件。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七、供货时间:中标后2日内供货。(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货物发生故障或顺坏时,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九、质量保证:保修期为3年,在保修期内全部货物的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5月19日至2016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2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06月02日上午09:30—10:00。
2、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10:0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存鑫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138*****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陈建光
联系电话:176*****611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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