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宜镇刘庄村房桥组、口河组、张桥组林木所有权流转交易公告

安宜镇刘庄村房桥组、口河组、张桥组林木所有权流转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O********

根据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宝应县安宜镇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安宜镇刘庄村房桥组、口河组、张桥组杨树所有权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安宜镇刘庄村村属房桥组、口河组、张桥组树木所有权转让项目,位于刘庄村房桥组、口河组、张桥组,数量约1229株,其四址为:地块一:房桥组,东至涧沟河、西至房桥支渠、南至房桥组与潘桥村闵庄组交界处、北至房桥组与口河组交界处;地块二:口河组,东至涧沟河、西至房桥支渠、南至房桥组与口河组交界处、北至口河组与张桥组交界处;地块三:张桥组,东至涧沟河、西至房桥支渠、南至口河组与张桥组交界处、北至张桥组与望直港镇国强村刘南组交界处。流转采伐时限为从成交日起15个有效工作日。该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元,竞价交易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数。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款,同时缴纳押金2万元(待合同期满无息退还),否则作违规处理。树木采伐过程中的采伐器具及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经与安宜镇农业农村局确认,该林地段自2012年后,需砍伐的树木不在林地保有量之内,可以砍伐售卖,报名人必须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竞价,如意向受让方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主。其标段蓄积量以现场实地勘查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吴定138*****475)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 2 日-2024年4月 8日上午11:00前在网上报名(节假日除外)。注:报名单位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请报名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报名材料费200元(不退还),保证金******元(不计息)。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9 日下午14:30 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竞价方式:

1、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受让方。各报名人需正向递增报价。

2、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1)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2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3)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4)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5)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6)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高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如最终有两家及以上出价相同,则系统动转入抽签环节,系统将从所有最高报价者中随机抽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人,默认第一成交人成交。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及保证金通过转账或到镇交易中心POS机刷卡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虚拟账户内,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项目报名费或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将保证金及时转到指定账户的,责任自负。

3、报名者按公告规定时间登录网上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如因个人原因错过交易时间,责任自负。

4、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如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5、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6、意向受让方确认后,所交保证金抵充部分合同款,未确认方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7、确认方必须在村指定时间内将第一笔合同尾款交至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8、第一笔合同尾款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城郊支行;账号:321*****210******69578。

9、免责条款: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鉴证费由确认方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

11、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安宜镇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2、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报名联系人:王庆风 139*****211 勘查联系人:吴定 138*****475

安宜镇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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