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任丘、金鼎、献县、吴桥、信誉街、颐和广场、解放东路、瀛洲支行防护舱采购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任丘、金鼎、献县、吴桥、信誉街、颐和广场、解放东路、瀛洲支行防护舱采购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任丘、金鼎、献县、吴桥、信誉街、颐和广场、解放东路、瀛洲支行防护舱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任丘、金鼎、献县、吴桥、信誉街、颐和广场、解放东路、瀛洲支行防护舱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CZFH-BWB******

三、项目情况:

最高投标限价:*****

(一)采购内容:

供货、运输、检验、试验、质保、维保、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采购流程: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商务、技术方面(视项目情况根据采购需求编制评审因素)打分。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网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能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信息保密相关规定;

(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7)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无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周六日除外)

地 点:沧州市解放西路85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807室)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一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组织

八、踏勘:不统一组织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10日8:3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16日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大楼1110会议室(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85号)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17-*******

举报邮箱:jcbcz_he@boc.cn

信函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85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85号

联 系 人:魏锋

电 话:0317-*******

电子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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