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涉路施工许可综合性审查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重
2024年涉路施工许可综合性审查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重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4年涉路施工许可综合性审查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采购编号:GXHS-2024-017-1(重))组织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项目内容(服务内容) |
1 | 2024年涉路施工许可综合性审查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重) | 1.对涉路施工许可申请项目的设计、施工、评价单位资质合规性审查; 2.对涉路施工许可申请项目的材料完整性审查; 3.对涉路施工许可申请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4.对涉路施工许可申请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应急方案及涉路施工质量与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申请材料是否满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结论; 5.对涉路施工许可申请项目申请材料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出具技术复核意见。 |
一、商务条款 | ||
★服务周期及交货地点 | 1、服务周期:2024年7月-2025年7月,2024年11月30日前交付成果文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竞标报价要求 | 报价应包含“项目需求”规定的各项价格,完成本服务项目其他相关服务的投入、资料费、外业勘验费、资料整编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测量、交通、通讯、管理费等相关成本费用、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的评审费(如有)、税金、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
质量要求 | 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规定和现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要求,且通过专家评审(如有要求),并提交最终成果。 | |
服务成果提交 | 本项目必须按照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后提出的要求进行,并在提交成果材料后进行终期支付,如提交成果材料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 |
★其他要求 | 1.如递交的最终成果材料未能与项目实际需求相符的,采购方有权不予验收。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③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④驻点工作人员:1人,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根据工作需要协助采购人办公,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 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土木与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养护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均可。 |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 5 %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 递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的5%(成交后,若采购人同意,小微企业按合同金额的2%)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所蒙受的损失)。 清退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有涉及违约行为的,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 450*****264********* |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额50%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用于项目启动和运转经费。 2.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文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剩余合同额(即合同总额的50%)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额(即合同总额的50%)。 4.合同总额包括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费用(包括现场勘验和成果文件编制、修改、印刷、评审等所有费用)。 | |
二、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 | ||
质量管理要求 | 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 |
能力或者业绩要求 | 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 |
三、其他要求 | ||
其他 |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③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④驻点工作人员:1人,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根据工作需要协助采购人办公,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
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土木与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养护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均可。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与竞标 。
三、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 月2日至2024年4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11室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采购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2.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代办邮购;采购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信息如下(个人手机银行转账或公对公转账):
户名: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23*****4475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路支行
转账附言:XXX公司招标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 递交(开启)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 月16日9 时00 分。
2. 递交地点: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12开评标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媒介
与本项目有关公告查询地址:(http://)、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xjtsjy.com)。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
联 系 人:白工
联系电话:077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11室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1-*******
邮 箱:*********@qq.com
2024年4月2日
标签: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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