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破131号关于深圳前海优加异典科技网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及申报债权公告
2024粤03破131号关于深圳前海优加异典科技网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及申报债权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陈慧晴的申请,于2024 年 3月15日裁定受理深圳前海优加异典科技网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前海优加异典科技网络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前海优加异典科技网络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4 年5月16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 15 楼;负责人:付敏;联系人:曾珊珊、李海珍;联系电话:185*****403、157*****309)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深圳前海优加异典科技网络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前海优加异典科技网络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
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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