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61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61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任务要求,2023年12月完成《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61)措施的整改任务,内容为:“完善海水养殖产业发展及规范化的体制机制,结合砂质岸线、尾水排放、生态保护红线等文件规定,及沿海乡镇、养殖业主的实际生产需求,2023年底前出台全市规范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意见,推进全市新增及现有海水养殖产业有序、规范化生产。”市农业农村局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任务,并已通过自行核验审查。根据《中共儋州市委办公室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儋委办发〔2023〕12号)要求,现将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任务(序号61)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7日。
附件:落实《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
6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