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为老服务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为老服务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为老服务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为老服务保障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引进国内优质供应商经营某单位为老服务超市,由部队免租提供经营场所,经营期间只收取水、电费;经营场地室内设置需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样式布设;另包含生活物资保障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7至2024-04-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2002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文件费,请携带现金 2.招标文件申领方式:投标单位指定专人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全部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在投标前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人申领招标文件的也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详见格式1);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详见格式2); 5)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两证合一的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 6)投标人须承诺近3年(2021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详见格式3); 7)投标人须承诺近3年(2021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的声明(详见格式4) 8)投标人需提供送货保证书,保证送货送菜质量(详见格式5); 9)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6.预算金额:50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9 10: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2001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和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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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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