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关于招标代理服务的询价函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关于招标代理服务的询价函
各供应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拟采购2024年呼伦贝尔市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新建、自动监测站点更新、新建雨量站及现地监测预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资金总额238.9万元。相关事宜及要求如下:
一、招标代理供应商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工商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代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竞价。
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内蒙古查询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五、各供应商须提供公司业绩证明。
六、在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七、收费标准执行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为计算依据自行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其报价包括运输、差旅、税费等所有产生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报价函要经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评标方法
评标采取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为第一中标人。
九、报价时间、电话、联系人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
联系人:武红磊 电话:0470-*******
邮箱:*********@qq.com
请各意向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送至市水利局902办公室或邮箱,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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