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云联众招字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服务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001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服务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附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
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具备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和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备案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企业2022或2023年度任意
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2日16时30分到2024年04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2日至2024
年04月10日下午16:30分(节假日休息),将报名费汇款至汇款账户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付款后将汇款凭证、联系方式、投标项目名称和所投标段及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营业执照
扫描件传至邮箱17583144250q9.c0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7楼705室(地铁二号线至穿心鼓楼
站B出口右转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7楼705室(地铁二号线至穿心鼓楼
站B出口右转100米)
七、其他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5月3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通知》等相关规定,
现对“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服务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2.1服务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
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3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室关于做
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3)969号)要
求,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与标准,保证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
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数据完整准确,制定结果通过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及省、市级主管部
门的验收,并向部汇交定级成果,备案基准地价。详见第六章工作内容。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为止。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总投资:25万元。
2.5质量要求: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与标准,保证嵩明县园地林地草
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数据完整准确,制定结果通过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及省、
市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向部汇交定级成果,备案基准地价。
2.6最高投标限价:25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09000020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附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
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具备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具有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和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
构备案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企业2022或2023年度任意
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2021年至今,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没有不良记录,并提供
真实的承诺书:
3.5.2履约情况: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记录,无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或说明:
3.5,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同时在“信用中
国”网站(ww黑.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网页打印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4供应商至今未被各级行政监管部门或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列入过
的无论是否处罚期满的都将禁止投标。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报名仅接受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
月10日下午16:30分(节假日休息),将报名费汇款至汇款账户购买电子招标文件,付款后
将汇款凭证、联系方式、投标项目名称和所投标段及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营业执照扫描件
传至邮箱17583144250q9.com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4.3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联众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长春支行
大速容
张号:912031010000009789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6日上午09:30时,地
点为昆明市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7楼705室(地铁二号线至穿心鼓楼站B出口
右转10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嵩阳镇秀嵩街49号
联系人:金女士
话:0871-679124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联众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7楼705室
联系人:张慧
电话:0871-65172469
电子邮件:17583144250q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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