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云南仕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向云南仕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黄培洪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云南仕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QDL9M7W,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浪口村德润朗悦湾C座2420,法定代表人:戴泰忠)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40*****545*****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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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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