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权管理运行经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权管理运行经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权管理运行经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排污权管理运行经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主要负责提供排污权咨询服务、技术核算和评估、业务指导等;协助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规则;完成2024年度各县(市、区)排污权储备量分配工作;完成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全市排污权电子竞价不少于22期,使用全省统一的排污权储备管理系统进行收支登记管理,使用新增污染物排污权总量监管系统进行总量监管;办理排污权交易、政府回购、无偿收回、储备量申请、抵质押贷款等相关业务;开展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相关工作;核查嘉兴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排污权储备管理情况,并形成一份可提交省生态环境厅的《嘉兴市年度排污权储备管理执行报告》;对我市市本级2024年申请办理排污权回购及富余排污权转让的项目技术审核,同时,对我市所辖县(市)2023年已开展的涉及富余排污权核定情况进行技术抽查,并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和汇编;完成刷卡排污系统统计月报、重大项目排污权保障等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协助完成2023年经开区企业嘉兴市大荣纸业有限公司排污权回购资金支付;对全市现有企业开展富余排污权核定,建立富余排污权清单库;其他需要开展的业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号)等有关规定,该单位是市级唯一提供排污权咨询服务、技术核算和评估、业务指导的单位,具体办理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权储备、回购、核定等工作,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嘉兴市环资排污权储备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 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 富英杰
联系电话: 139*****654
传 真: /
地 址: 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嘉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赵伟
监管部门电话: 0573-********
传 真: /
地 址: 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标签: 排污权管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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