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推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推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 ”推介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4〕17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 ”推介工作(以下简称推介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推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名额

每个学院或单位限推介1名“百姓学习之星 ”、1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名“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 ”。请各单位对照桂教职成〔2024〕17号文件的推介要求,认真开展遴选工作(如不符合条件,可以少报或者不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 ”相关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

(各一式2份, 见桂教职成〔2024〕17号附件中附件1、附件2)。

(2)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jpg格式的文件,单张图片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中主元素要清晰)。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 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片头10秒,片尾5秒,视频不能带有台标、logo等标识)。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相关材料。

(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桂教职成〔2024〕17号附件中附件3、附件4)。

(2)近年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和反映

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张,不低于1MB)。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同上)。

3.“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 ”相关材料。

(1)填报《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推介表》和《优秀社区教

育工作者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桂教职成〔2024〕17号附件中附件5、附件6)。

(2)提交近年来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总结(1500字左右)

(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4月3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至知善楼校工会办公室。

(三)报送要求。各推介单位材料经领导审核后,按推荐单位和推介人名称命名文件夹(例如:教育学院张三),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知善楼8209校工会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人:龚老师;电话:0773-*******;邮箱:**********@qq.com。

附件:1.桂教职成〔2024〕17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推介工作的通知

2.桂教职成〔2024〕17号附件1—6

校工会

2024年4月2日

标签: 终身学习 教育厅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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