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那曲市2024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取那曲市2024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各招标代理机构:

那曲市2024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审经费已获得市财政局批复,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暂行办法》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招标人的名称: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2)招标人的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超丹北路。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那曲市2024年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

(2)工作内容:①按照《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技术审核规程》要求,对那曲市2024年申报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乡、村三级)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②参照《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现场复核技术规程》,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报告技术审核完成后,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开展示范县、乡、村现场复核工作,指导县、乡、村开展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③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示范创建培训。

(3)投资情况:72.5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已到位。

(4)招标范围:全部工作内容。

(5)实施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那曲市。

三、招标方式

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四、招标代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费按照现行取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其他应当告知的内容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属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那曲市财政局备案,报名时需提供备案资料。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强珍181*****100

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 创建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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