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和经营汽车运输服务及特种机动车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和经营汽车运输服务及特种机动车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和经营汽车
运输服务及特种机动车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XYZB24-150)
一.招标条件受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生产和经营汽车运输服务及特种机动车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等不良现象的查询结果。
4.本此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第一至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标段业务。
5.2投标人本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车辆设备和人员能力(提供车辆带车牌号的外观全景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并且具有备用车辆提供服务的能力。报价人自有车辆不足时,可以使用第三方车辆参加报价,但必须有与第三方签订相应的使用协议(提供复印件、相应的使用协议原件备查),自有车辆不少于报价车辆的70%(通勤客车须全部为本单位车辆)。
5.3客车、皮卡车、工程车注册时间均在2016年及以后且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上路标准;提供报价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已行驶公里。
5.4车况良好,各类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乘客险每位保险额50万元及以上,提供报价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5.5第一标段报价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等合法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
5.6第三标段报价人经营范围具有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租赁业务,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
5.7第三标段报价人本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和人员能力,①用于服务的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须有年检合格证明、技术状态良好。②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驾驶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驾驶的规定,并持有效的特种车辆驾驶证件。③用于服务的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须具有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综合险、碰撞倾覆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6.第四标段报价人经营范围需具备货车出租业务,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等合法经营资质,且有效存续,车况良好,运营手续、保险齐全,提供报价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7.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方及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服务方须支付采购方两个月用车的过渡费用。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需要标书费、服务费发票的单位请将单位名称、打款日期、打款金额及付款凭证发送到htjhxzbcw@163.com邮箱,我公司一周内将发票回复邮箱),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行号:104*****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hhttp://47.118.59.207:7777/home
£其他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1、本项目定于2024年04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周工
联系电话:0471-*******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471-*******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471-*******
邮箱:*********@qq.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1 |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1号 | 杜金海 |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序号 | 服务地点 | 运输服务内容 | 需要车型 | 月平均使用时间 | 月平均运行公里 |
一(通勤客车运输服务 | 1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从达拉特西站至大塔北、三响梁、召壕、马场壕站接送职工上下班。 | 30座客车 | 1趟/每5天,37趟/年 | 1300 |
2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从大院东站至布尔陶亥、马场壕站接送职工上下班。 | 25座客车 | 1趟/每5天,73趟/年 | 1300 | |
3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从乌审旗站至陶利庙工区接送职工上下班。 | 18座客车 | 1趟/5天,73趟/年 | 550 | |
4 | 包鄂运营维管 | 从鄂尔多斯站、东胜西站至王家塔站接送职工上下班。 | 18座客车 | 1趟/4天,92趟/年 | 580 | |
5 | 货装运营车间 | 从鄂尔多斯站至红庆河铁路专用线接送职工上下班。 | 22座客车 | 1趟/每5天,73趟/年 | 750 | |
6 | 呼和机务运用车间 | 从达拉特西站至高头窑接送乘务员上下班。 | 7座客车 | 1趟/每5天,73趟/年 | 750 | |
7 | 鄂尔多斯机务运用车间 | 从大牛地站至沙母巴作业点接送乘务员上下班。 | 11座客车 | 1趟/每5天,73趟/年 | 500 | |
8 | 车辆分公司 | 从呼和站至和林电厂铁路专用线项目组接送职工上下班。 | 11座客车 | 1趟/每5天,73趟/年 | 1200 | |
二:皮卡车及小客车运输服务 | 1 | 呼和机务运用车间 | 接送机车乘务员,日常车间人员岗点检查,应急抢修载人、材料运输。 | 皮卡车 | 全月 | 4200 |
2 | 包惠机务运用车间 | 接送机车乘务员,日常车间人员岗点检查,应急抢修载人、材料运输。 | 皮卡车 | 全月 | 3000 | |
3 | 鄂尔多斯机务运用车间 | 鄂尔多斯地区接送机车乘务员,日常车间人员岗点检查,应急抢修载人、材料运输。 | 皮卡车 | 全月 | 4000 | |
4 | 货装运营车间 | 日常后勤保障、接送通勤职工、清欠及回款时的载人。 | 皮卡车 | 全月 | 3000 | |
5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用于14#基站至陶利庙北线路所站内通信专业设备检修维护,应急处置,运送材料、工器具、人员等。 | 皮卡车 | 全月 | 2900 | |
6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乌审旗、陶利庙、陶利庙北线路所站内及区间信号设备检查、维修等生产作业,应急处置,运送材料、工器具、人员等 | 皮卡车 | 全月 | 1700 | |
7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用于乌兰陶勒盖站内信号等设备日常检查、维修等生产作业、应急处置、 运送材料、工器具、人员等。 | 皮卡车 | 全月 | 1600 | |
8 | 包鄂运营维管车间 | 王家塔、铜匠川车务车辆专业日常检查、应急抢修时载人。 | 皮卡车 | 全月 | 3000 | |
9 | 包鄂运营维管车间 | 红庆河各专业日常线路维护、设备检查、维修、集中维修及抢险检查等工作人员和配件运输,以及车间其他工作安排的运输。 | 皮卡车 | 全月 | 3000 | |
10 | 车辆分公司和林电厂项目组 | 用于和林电厂铁路专用线各专业日常设备维护、检查、维修、集中维修及抢险等工作人员和配件运输,以及项目组日用品购置的运输。 | 皮卡车 | 全月 | 3000 | |
11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新上线各站区、装煤园区专用线等鄂尔多斯周边地区临时生产用车。 | 7座客车 | 临时 | ||
12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高头窑、泊江海、罕台川等东胜周边地区临时生产用车。 | 7座客车 | 临时 | 5700 | |
13 | 轨道车(机车)检修车间 | 从呼和西至新上线、响大线、罕台川、金泉、黑猫、同洲、乌拉山等机车岗点运送维修人员和机车配件、材料、油脂等。 | 客货车 | 临时 | 4730 | |
三(工程车运输服务和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服务) | 1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马场壕、召壕信号专业日常检修维护。 | 11座商务车 | 全月 | 3600 |
2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马场壕工务检查工区日常设备检修及拉运精密工具。 | 12座商务车 | 全月 | 3300 | |
3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马场壕电力、通信专业日常巡检维修及应急抢修时人员、材料运输。 | 9座工程车 | 全月 | 3600 | |
4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大塔北线路工区日常设备检修、应急抢修拉运工机具材料。 | 10座工程车 | 全月 | 3300 | |
5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召壕工务专业日常设备检修、应急抢修拉运工机具材料。 | 13座工程车 | 全月 | 3300 | |
6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布尔陶亥工务专业日常设备检修、应急抢修拉运工机具材料及生活采购。 | 13座工程车 | 全月 | 3300 | |
7 | 响大线运营维管车间 | 三晌梁综合维修工区日常设备检修、应急抢修拉运工机具材料及生活采购。 | 13座工程车 | 全月 | 3300 | |
8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用于新上线及管内接轨专用线所有工务设备检查维护,应急处置载人或拉运物料运输 | 11座工程车 | 全月 | 4300 | |
9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用于查汗淖至14#基站区间及专用线站内通信专业日常检修、故障处理及应急抢险时的载人运输。 | 9座工程车 | 全月 | 3300 | |
10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用于乌审旗站及区间工务设备检修维护,故障处理及应急抢险时的载人运输。 | 15座工程车 | 全月 | 1700 | |
11 | 新上线运营维管车间 | 用于沙母巴、巴矿、母杜柴登站及相邻区间工务设备检查、应急处置,运送物资、材料、工器具和人员等。 | 15座工程车 | 全月 | 1700 | |
12 | 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地区境内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范围内铁路线。 | 铁路线的日常检修、应急抢修时的配合施工服务等。 | 25吨及以上吊车 | 按实际工作量计算。特种机动车辆(工程机械)服务,每台车辆工作8小时为1个台班,计时从车辆进场开始、现场实际工作结束截止;不足8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 | ||
220型挖掘机 | ||||||
50型装载机 | ||||||
20吨自卸翻斗车 | ||||||
可拉运25米长钢轨拖车 | ||||||
升降平台车 | ||||||
四(货车运输服务) | 1 | 轮对大修车间 | 呼和西至大板间运送机车轮对,每趟重量约12吨。 | 15吨货车 | 不定期 | 2200 |
呼和西至集宁、包西间运送机车轮对,每趟重量约12吨。 | 1700 | |||||
呼和西至临河间运送机车轮对,每趟重量约12吨。 | 1000 | |||||
2 | 从马鞍山至呼和西拉运轮箍等,每趟重量约28吨。 | 30吨货车 | 不定期 | 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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