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井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省井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省井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工程公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井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河北省井陉县气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信息化设备采购、配套设备、人工影响天气相关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省井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工程;
交货地点:河北省井陉县气象局;
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1包、综合预报服务平台视频会商系统一套、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室视频会商系统一套、配套工作站等;2包、ups电源、发电机等;3包、新型多通道自动化火箭发射系统一套,移动作业场景监控一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月 03 日00 时 00 分至 2024年04月 10 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nengxin.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办理交纳保证金,即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4月24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已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PDF格式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地点为: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06 开标室(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311-********、199*****978。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公告发布与澄清修改的通知:项目公告将在以下媒体网站发布: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对于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以更正公告方式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内容同时以更正公告附件的形式一并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否则后果自负。(三)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审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井陉县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井陉县城幸福东街51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城幸福东街49号
联系人:毕志华 联系人:张俊萍
电话:0311-********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项目监督部门:井陉行政审批局,电话:0311-********。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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