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芦发改[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8.15%、银行贷款71.85%,招标人为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 项目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 2.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04㎡(约合199.56 亩),总建筑面积******.57㎡,主要新建6栋厂房,1栋配套服务楼,1栋综合楼;新建附属配套工程包括管网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 2.1.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2.1.5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 合同估算价:*****.385万元。
2.2招标范围: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所含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实施,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是指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或附注等,2023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有效期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基本户开户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联合惩戒(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技术支持电话:**********;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文件、冀政务办规【2023】7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说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 也可以为满足要求得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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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最多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及信誉。⑦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09:00至2024-04-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 ”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32号 |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祥富里裕华道237号二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高仕安 | 联系人: | 王海新 |
电话: | 022-******** | 电话: | 0315-*******/181*****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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