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怀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怀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怀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怀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怀安县气象局,该项目已由 怀安县行政审批局 以 怀行审投资审字【2023】77号 批准建设,以 怀行审招核【2024】3号 核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3年增发国债及省、县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怀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的电子设备和气象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河北省怀安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 2.1.2 项目编号:RYZB-2024-016 2.1.3 建设内容:购置电子设备和气象专用设备一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2.1.4 建设地点:业务用房改造、气象观测场标准化改造建设位于怀安县气象局院内;自动气象观测站建设位于11个乡镇的32个行政村;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建设位于柴沟堡镇大洋河水利工作站院内。 2.1.5 交货期:2024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09:00至2024-04-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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