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次配网物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第一次配网物资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424AA)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4月5日17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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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3年。

6.否决原因公示详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采购公共信息栏。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督察电话:

0451-********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监察部:

0451-********

国网黑龙江招标有限公司:

0451-********

电子邮箱:

hljlnzb@163.com

国网黑龙江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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