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澄清公告

明光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澄清公告

明光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M116-2073

各潜在投标人:

1、对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合作情况证明”中所“合作”字样存在不同理解。行业主管部门表示项目都是企业自建,不存在与主管部门合作或合作建设。能否考虑各主管部门意见,根据项目所在地情况,由当地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经营状况证明文件就可以满足招标需求。

答:招标文件第24页的“安徽省内燃气项目数量”的评审内容变更为“燃气项目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经营及建设、运营情况良好的业绩证明原件,一个得1分,总分为4分。”业绩证明的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必须完全满足评审要求才能得分。

2、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6月2日15:00时,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6月1日17:00前,开标地点变更为第一开标室。

除上述澄清(修改)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明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道 燃气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