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志愿监督招标公告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志愿监督招标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市老龄协会计划于2024年遴选第三方机构承办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志愿监督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老龄协会(以下称“委托方”)。
二、申报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学会)、企事业单位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须的专业人员、相关资质、承办能力及承接经验。
三、项目任务
围绕居家生活友好、家庭关系友好、社区(村)环境友好、健康支持友好、智能应用友好、交通出行友好、社会参与友好、公共服务友好、人文环境友好等方面内容,通过组织老年“啄木鸟”志愿监督队开展督导巡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全市目前仍然存在的对老年人不够友好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并形成周收集,月汇总,季度分析,年度报告工作机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志愿监督机制,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项目经费
35.00万元(含税)。本项目预算金额即为成交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具体事务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具体事宜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财务状况、工作业绩、工作团队、专业能力和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质量保证等情况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五)项目承接工作方案及资金分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遴选承诺函(对报名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纸质版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密封报送。
六、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
(二)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4月7日17点前将上述材料快递或送至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市民政局南楼814房间北京市老龄协会屈老师(电话:********);电子版发至:quzhengwei@mzj.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老龄协会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志愿监督项目申请”字样。
(三)组织评审:委托方将组织集体采购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五、申报材料”中“(四)”“(五)”所含内容)进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排序确认成交受托方。
(四)结果公告:在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和“乐享银龄”微信公众号上对评审结果予以公告。
七、进度要求
(一)签订协议。受托方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正式确定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二)项目启动。受托方和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正式启动项目服务工作。
(三)项目完结。受托方应按要求履行完成议定的工作,提请委托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项手续。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老龄协会资金监管处
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
标签: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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