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强基课程服务第一期招标公告

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强基课程服务第一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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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强基课程服务(第一期)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4-07 至 2024-04-11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撰写人: 祁宏
(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强基课程服务(第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强基课程服务(第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强基课程服务(第一期)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230,000.00
最高限价(元):1,23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关于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快速发展的指示精神,我校拟通过采购强基课程方式,快速提升办学质量,特别是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上取得突破。

强基课程包含数学、物理两门学科课程,服务对象为2023级学生(高一、高二阶段)和2024 级学生(高一阶段),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项目预算金额123万元,资金来源为沈河区财政专项资金。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基本服务要求

★强基课程学科要求:包含数学、物理两门学科强基课程

1、需为参训学生提供强基课程,授课时间为学期内,授课模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

2、根据甲方需求可为参训学生提供强基集训营,需提供系统完善的集训营选拔方式,集训方案和集训营师资介绍。

★详细服务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培训师资力量

1、具备多年强基教育教学经验(需罗列老师过往至少两年从事强基教育的地区、学校及年级信息)。

2、专业从事数学、物理两门课程的教学(提供相关学科从业经验)。

3、具备为重点高中学生进行强基训练的能力(过往强基教学的优异成果,可以列举升学案例)。

4、明确教师的职责范围和管理标准(以投标人提供信息为准)。

★技术文件

资料的要求

培养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结合沈河区二十七中学实际需求,引入顶级教育资源,打造科学系统的强基培优体系。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解决好部分天赋学生的专门培养问题,夯实学科基础切实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构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项目基于双师课堂和线下培养学习双重方式开展。

(一)长远目标

1、以清北、C9及双一流高校为目标,建立拔尖人才选拔体系,搭建基于双师课堂的拔尖人才课程体系,形成初高中拔尖创新人才一体化培养一贯制的贯通人才储备与培养

2、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一套学生选拔、教师能力提升、校本课程搭建的良性体系化建设,培养沈河区自己的竞赛与强基教练师资。

3、利用近两年的时间,在学校建立起机制完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学科特殊禀赋学生拔尖培养体系,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持续有效提升。

(二)近期目标

1、 提供人才选拔测评与建班服务,以学习成绩和学业潜力两大维度,通过认知、心理、情绪及近5次的考试成绩来确定培养目标、培养周期、师资状况等综合条件和需求,搭建分层培养体系,成立英才班。

2、 提供由国际级、国家级金牌教练及清北毕业的储备金牌教练组成的教练团队,对学生因材施教,分类培养;通过选拔和激励机制,让优秀学力争省级奖项、在强基计划测试中取得好成绩。

3、 提供初高中一贯制的、符合水平层次学生需求的生涯教育与升学规划课程、并配套生涯大数据平台与生涯一体机,以及清北等名校朋辈资源等服务,配套全方位的升学实践工具。通过规划指导学生明确人生目标、提升综合素养、强化学习动力、明确升学规划,赋能拔尖学生实现全周期的优秀发展。

4、 建立分层培养体系,提供初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动态分流培养路径,各层级课程体系及培养路径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根据学生发展进程可动态调整、灵活分流,兼顾学校全面化、个性化的优生培养需求。

3、选拔测试及过程测试

3.1需提供选拔测评体系,体系涵盖学习成绩和学业潜力两大维度。前者由强基班教练命制的专业测试,后者则包括多个影响学习成绩的因素,包括认知、情绪等。

3.2需提供追踪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潜能进行动态分析、适时调整, 构建动态进出机制,助力班级学习质量的提升。

4、班级运营

4.1 需组建项目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和分工,专人与学校对接。团队成员项目服务经验成熟。项目服务过程中保证人员的数量、质量和人员的稳定性。

4.2 需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人员安排、时间规划、主要任务等。
4.3 需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保障双方沟通有序进行;做好顶层设计,双方进行高效协作。
4.4 需提供学生作业点评,学情分析、志愿填报指导、高考状元励志等服务。

4.5在现有任课老师教师生病、请假或临时不能上课等突发情况发生时,可提供对其他教师的补充性培训,培训内容符合要求,及时有效,不影响教学进度和质量。

4.6需提供实时响应,学校和老师可通过运营服务群、服务热线、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问题反馈。

4.7如出现影响项目执行进度的特殊事件,需提供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4.8需提供完整的教学教研服务体系,具备完整的课程体系、配套习题、以及日常的教学方案

4.9需提供学生指导和咨询服务体系,能够实时掌握学生情况进行答疑和指导

★本校强基教师素养提升

1、强基培训:由专业强基教练为本校教师提供专业强基培训,包括强基政策解读、强基学科分析、强基教学解析等等,培训具体模式由服务方给出。

2、本校强基教练遴选:由服务方组织专家对本校教师进行摸底,通过面试、考核、背调等不同手段遴选本校强基教师。

3、跟课指导:在专业教练授课期间,需为本校遴选出来的强基教师提供跟课指导,包括但不限于跟班听课、板书分析、试卷分析等。

4、咨询问答:需为本校强基教师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8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1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024*****916
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人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投标人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024*****916
5.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 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二十七中学
地 址: 沈河区大南街大佛寺巷2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电 话: 024*****916

标签: 课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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