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机及配套设备1招标公告
靶机及配套设备1招标公告
靶机及配套设备采购公告
(2024-JK01-W303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包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限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靶机1 | 架 | 600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
2 | 靶机2 | 架 | 2880 | |||
3 | 靶机3 | 套 | 600 | |||
说明 | 1.报价方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数量和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含活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代理服务、运输、安装、调试、伴随服务保障、管理、维护、控制环境搭设、防范灾害天气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3.★项目最高限价:第1包:600.00万元;第2包:2880.00万元;第3包:600.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4.该项目各包均需审价。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仅有2家,按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组织;若仅有1家,按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继续组织;成交价格为合同暂定价,最终结算价格以审价价格为准。若审价价格低于合同暂定价,结算以审价价格为准;若审价价格高于合同暂定价,则以合同暂定价结算。 5.本项目每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采购单位依据评审报告和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从前3名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相关资质已过期,应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一)申领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4月7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4:30(清明节期间可正常申领)。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加油站对面院落办公楼南侧业务办理大厅。(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三)申领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相关资质已过期,应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的资格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谈判资格将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判定。
六、飞行测试
1.样机提交时间:2024年4月14日18时前。
2.测试地点:广东省湛江市某地。
3.测试联系人:李海强,电话:**********。
4.测试种类及数量:根据靶机性能指标要求至少准备2架样机(具备测试条件)及靶机飞行测试相关人员、设备、器材,抵达广东省湛江市某地参加性能测试,测试结果作为招标评审专家打分的基本依据。
5.各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飞行测试产品的存储运输、飞行操控、维修保障等各项工作。飞行测试期间的运输、食宿、设备损毁损耗等所有费用及人员财产安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意向供应商操作失误、设备质量故障等造成军地损失,由意向供应商负全责。
6.靶机首次测试均未达标时限期整改,根据采购单位时间要求安排二次测试。
7.未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放弃测试资格,未参加测试的报价无效。
8.此次组织的飞行测试报告由测试单位现场提供,作为招标专家现场评审的依据。靶机技术性能数据以此次组织的飞行测试报告为评审依据,未组织集中测试的项目、测试单位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测试的项目,以意向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材料为评审依据(技术支持材料包括意向供应商提供其他部队出具的鉴定报告或相关证明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实际飞行测试报告或产品规格表或产品宣传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或技术方案或承诺等证明材料)。
9.所有意向供应商完成飞行测试后须对自身测试结果签字确认,若对飞行测试过程或测试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例如:4月15日确认飞行测试过程或测试结果,若有异议,须在4月16日18:00前提出书面质疑,超过该时限范围后不再受理关于飞行测试的质疑内容),质疑联系人:宋喆,电话:181*****797。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第1、2、3包:2024年4月22日08:00(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第1、2、3包:2024年4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搜索“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证明。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助理、王助理、闫助理、杨助理
联系电话:130*****257(王)182*****905(董)153*****726(闫)176*****123(杨)
传 真:01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百度地图搜索“采购站”,高德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十、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助理
电话:010-********,130*****992
十一、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010-********,153*****774
(采购管理部门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举报电话010-********)
附件:报申领文件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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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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