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执行公开平台 1.1 ★公众号 需提供引导功能,引导用户进行操作。同时需支持简略查询功能。 1.2 注册登录 需支持自动注册账号功能,账号需与微信用户唯一标识符一一对应。 1.3 我的信息 信息维护 需提供实名认证功能,并可以维护用户手机号码。 角色切换 需提供角色切换功能,法官用户可以进行法官登录。 法官认证登录 需提供法官登录信息页面,法官可进行用户登录验证。通过法官认证登录的用户,下次登录时需默认法官角色和已保存法官身份。 1.4 ★节点信息通知 信息比对一致后需提供节点信息通知功能。 1.5 ★执行公开 执行公开主页 执行公开主页需展示我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信息、终结本次执行信息、执行文书样式、执行公告”、“执行指南”、“拒执案例”和“执行新闻”等信息。同时系统需支持输入被执行人证件号码/证照号码进行精准查询。 我的执行案件 需支持根据实名认证信息关联的证件号码来查询执行案件信息,并可案件信息详情和处罚、拘留、限制出入境信息列表。 需支持该模块使用申明。 失信被执行人公示信息 需支持根据被执行人的名称、证照号码、法院等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需根据“发布、屏蔽、撤销、纠正”状态分别展示。 需支持该模块使用申明。 限制消费人员公示信息 需支持根据被执行人的名称、证照号码、法院等信息查询限制消费人员信息。查询结果需根据“限制、限制解除、单次限制解除”状态分别展示。 需支持该模块使用申明。 被执行人公示信息 需支持根据被执行人的名称、证照号码、法院等信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展示列表数据需包括“案件名称”、“立案日期”和“案号”。 需支持该模块使用申明。 终结本次执行公示信息 需支持根据被执行人的名称、证照号码、法院等信息查询终结本次执行信息。展示列表数据需包含“案号”、“执行法院名称”和“立案日期”。 需支持该模块使用申明。 1.6★执行之窗 执行公告 需支持发布的执行公告,需提供拍卖公告和送达公告详情页面。 执行指南 需支持发布的执行指南,并可展示指南名称、发布法院、发布日期和指南内容详细信息页面。 拒执案例 需支持发布的拒执案例,并可展示拒执案例名称、发布法院、发布日期和拒执案例内容详细信息页面。 执行新闻 需支持发布的执行新闻,并可展示新闻名称、发布法院、发布日期和新闻内容详细信息页面。 执行文书样式 需支持发布的执行文书样式并提供转发功能。能够展示文书样式名称、发布法院、发布日期详细信息页面。 1.7 执行外勤 待办事项处理 法官登录判定 需进行是否绑定法官账号的判定,根据判定结果展示相应页面。 执行服务页面 系统需与事项管理系统对接,获取我的待办总数,并在角标处展示。 办结事项比对 系统需与事项管理系统对接,将待办事项信息与数据库中已办结的事项信息进行比对。 待办事项信息页面 该页面需支持根据案号展示相应事项信息。 已办事项信息页面 需支持展示标题、重要程度、事项处理状态和处理日期、处理结果、完成期限、事项说明和已提交执行外勤记录列表,其中已提交执行外勤记录列表需在角标处展示对应数量。 执行外勤登记 需支持对各种类型标的物的不同执行类型的业务进行外勤信息登记,外勤信息需采集的内容根据选择的标的物变化,支持上传照片和视频,也可以直接进行拍摄。针对未提交的执行外勤记录,法官可以对应详情信息并进行修改提交。 执行外勤记录 已提交执行外勤记录 已提交执行外勤记录列表页面需展示执行外勤标题、提交日期和执行地点。法官可点击具体记录详情信息。 未提交执行外勤记录 法官可点击具体记录编辑执行外勤记录信息。对于不需要的执行外勤记录,法官可以单个或者批量删除。 执行外勤记录详情 法官可通过列表信息已提交的执行外勤记录详情,内容需包括案号、执行外勤标题、执行地点和附件。 1.8 数据同步 执行公开数据同步 需将执行案件信息及当事人信息等子表数据文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表数据文件、限制高消费信息表数据文件和执行案件删除信息根据法院代码分组打包,将内网端数据通过光闸搬运到外网端,并支持日志记载。 执行之窗数据同步 需将执行之窗数据文件根据法院代码分组打包,将内网端数据通过光闸搬运到外网端,并支持日志记载。 执行节点信息数据同步 需将节点信息数据文件根据法院代码分组打包,将内网端数据通过光闸搬运到外网端,并支持日志记载。 1.9 交互接口 执行案件数据采集 需调用执行接口下行执行案件和当事人相关信息。 限制出入境数据采集 需采集限制出入境信息数据。 失信被执行人数据采集 需调用失信惩戒系统接口下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限制消费人员数据采集 需调用失信惩戒系统接口下行限制消费人员信息。 节点信息推送接口 需提供节点推送接口供执行系统调用推送相关节点信息。 我的待办列表 需调用该接口根据法官用户id筛选出该用户的待办列表。 文件上传 需调用该接口上传文件。 事项处理 需调用该接口处理事项。 执行外勤接口 需提供该接口供执行系统接收法官上传至网上执行局的执行外勤材料。 1.10 网上执行局后台管理系统(内网) 用户登录 需提供法官登录功能,根据统一用户管理平台配置的用户进行判定,并根据权限展示对应模块菜单。 系统主页 主页面需展示当前登录用户对应的用户名称和头像、当前登录法院的名称、当前登录用户对应的部门名称和默认背景图。 执行之窗发布 法官可发布执行公告等执行之窗相关内容。 执行公告发布 需支持法官选择公告类型,输入公告主题、公告内容和标的介绍功能。 系统需支持临时保存页面内容。 法官呈批时可先预览手机端展示效果,再决定是否呈批。 执行指南发布 需支持法官输入指南名称和指南内容。 系统需支持临时保存页面内容。 法官呈批时可先预览手机端展示效果,再决定是否呈批。 拒执案例发布 需支持法官输入拒执案例名称和拒执案例内容。 系统需支持临时保存页面内容。 法官呈批时可先预览手机端展示效果,再决定是否呈批。 执行新闻发布 需支持法官输入新闻名称和新闻内容。 系统需支持临时保存页面内容。 法官呈批时可先预览手机端展示效果,再决定是否呈批。 执行文书样式发布 需支持法官输入文书样式名称和文书样式内容。 系统需支持临时保存页面内容。 法官呈批时可先预览手机端展示效果,再决定是否呈批。 内部信息发布 拍摄规范发布 法官可输入拍摄规范名称、拍摄规范内容、发布法院和发布日期。 系统需支持临时保存页面内容。 法官可预览手机端展示效果,再决定是否呈批。 记录管理 执行之窗发布记录 需支持根据条件进行执行之窗发布记录查询。 查询结果需根据发布时间展示发布类型、名称、发布法院,发布日期、发布状态和对应按钮信息。 内部信息发布记录 需支持根据条件进行内部信息发布记录查询。 查询结果需根据发布时间展示发布类型、名称、发布法院,发布日期、发布状态和对应按钮信息。 发布记录审核 需支持根据不同发布类型进入不同审核页面,填写审批意见,对发布记录做退回或通过处理。 1.11与执行系统对接 与执行系统深度融合,执行系统将案件节点办理信息推送给执行公开平台。 二、 点对点信用惩戒 2.1数据采集 统一数据来源,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库为失信人数据来源、以最高院限制高消费库为限高数据来源。首次采用全量采集,后续每日定时进行增量采集,增量采集的同时,校验案件信息的一致性,对于案件信息有变更的,进行案件信息重新采集。 辖区失信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发布状态数据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辖区失信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屏蔽、撤销、纠正状态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全国失信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发布状态数据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全国失信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屏蔽、撤销、纠正状态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限制高消费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中的发布状态数据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限制高消费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发布、屏蔽、撤销、纠正状态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公开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公开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公开状态数据和案件信息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公开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被执行人公开状态(被执行人正在公开、被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屏蔽待提交、被执行人屏蔽待审核、被执行人屏蔽驳回、被执行人已屏蔽)以及基本案件信息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2.2 ★失信查询 用于展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承办人(执行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状态(发布、屏蔽、撤销)以及基本案件信息,系统同时支持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系统支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excel的格式导出。 2.3 全国失信查询 集中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执行法官可查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状态(发布、屏蔽、撤销)以及基本案件信息,系统同时支持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系统支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excel的格式导出。 2.4 ★限高查询 用于展示限制高消费人员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执行法官可查询限制高消费的失信状态(发布、屏蔽、撤销)以及基本案件信息,系统同时支持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系统支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excel的格式导出。 2.5 惩戒查询 协助执行单位在收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进行内部评估,对纳入失信惩戒体系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失信行为惩戒,并将惩戒结果反馈至法院。承办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查询各个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反馈的失信惩戒信息,也可根据系统的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结果信息。系统可自动生成失信惩戒结果信息表,并支持打印。 2.6 公开管理 公开查询 集中全省的公开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公开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 承办人(执行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查询公开被执行人的公开状态(被执行人正在公开、被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屏蔽待提交、被执行人屏蔽待审核、被执行人屏蔽驳回、被执行人已屏蔽)以及基本案件信息。 公开屏蔽 集中全省的公开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公开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 承办人(执行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屏蔽被执行人已公开状态的被执行人信息。 2.7 统计分析 失信统计 统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屏蔽、撤销、纠正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限高统计 统计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公开、屏蔽、撤销、纠正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惩戒统计 统计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各协助执行单位参与失信惩戒的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推送统计 以协执单位端为维度,统计各协助执行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获取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公开统计 统计法院公开被执行人公开、屏蔽和案件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统计报表 统计区间为年月,统计法院各月份失信和限高人员屏蔽、撤销、纠正情况,支持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采集统计分析 以法院端为维度,根据不同采集类型、采集方式,统计并展示各法院采集日志记载表的数据信息,支持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2.8 协执单位管理 (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用于展示全部正在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excel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惩戒结果。 (2)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集中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正在发布的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excel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惩戒结果。 (3)限制高消费查询:用于展示全部正在发布的限制高消费人员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excel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限制高消费录入惩戒结果。 (4)失信惩戒: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针对本单位已经惩戒过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展示,未反馈的失信惩戒记录仍然可以进行编辑和反馈。 (5)协执惩戒统计:以协执单位端为维度,统计各协助执行单位参与失信惩戒的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6)协执公开查询:集中全省的公开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已公开状态的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之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公开被执行人名单,并以excel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公开被执行人录入惩戒结果。 2.9 系统管理 实现对系统用户部门及用户、协执单位及用户、系统角色、用户权限、用户证书等进行管理,监控系统运行日志。 接口需求 (1)失信信息获取接口 提供失信信息获取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获取下载失信数据。 (2)限高信息获取接口 提供限制高消费数据获取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获取下载限制高消费数据。 (3)惩戒反馈接口 提供惩戒数据反馈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反馈失信惩戒结果数据。 (4)公开信息获取接口 提供公开信息获取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获取下载公开数据。 (5)失信信息核对接口 提供失信信息核对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查询单个被执行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6)失信检索接口 提供失信信息核对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查询单个被执行人的历史失信数据。 (7)限高信息核对接口 提供限高信息核对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查询单个被执行人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人员。 (8)限高信息检索接口 提供限高信息核对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查询单个被执行人的历史限高数据。 (9)全国失信信息获取接口 提供全国失信信息获取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获取下载全国失信数据。 (10)全国失信信息核对接口 提供全国失信信息核对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查询单个被执行人是否为全国失信被执行人。 (11)全国失信检索接口 提供全国失信信息核对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查询单个被执行人的历史全国失信数据。 三、 执行案件智能监管 3.1 巡查数据清洗加工 需建立数据清洗定时任务,针对辖区案件及节点数据进行加工清洗,为巡查可视化展示提供数据基础,清洗的内容包含案件数据以及反查业务数据。 3.2 ★巡查可视化 主页 在主页展示用户累计使用巡查系统的天数和累计发现的巡查风险数量。提供一键巡查功能,可对立案准备、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结案、扣留提取案件巡查结果进行主题展示 立案准备巡查主题 可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拖延分案、案件接收超期、执行通知超期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财产查控巡查主题 可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网络查控超期、未发起网络查询、可执行财产未控制、控制即将到期财产的情况,并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按照辖区法院排名、网络查控平均用时、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财产处置巡查主题 可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评估环节超期、拍卖环节超期、划拨环节超期的情况,并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案款发放巡查主题 可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款到账未及时发放、领款人非当事人本人、领款人为案外人、案款发放延期的情况,并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占比、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结案巡查主题 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辖区法院案件超期未结、即将到期案件、超长期未结、多次期限变更的情况,通过巡查系统进行分析,按照辖区法院排名、地区分布、动态趋势等维度进行展示,并通过巡查系统对辖区法院发起督办。 3.3 ★巡查督办 督办发起入口 管理者可通过对应主题的可视化页面中的地图中选取对应的辖区法院来发起督办,督办时会根据当前主题自动引入风险督办清单,并自动生成督办类型、督办对象、督办说明内容等等信息,提交督办后目标法院可督办信息并反馈。 发起的督办 巡查管理人可之前发起的督办历史记录,可根据督办对象、督办类型、督办日期区间等条件进行筛选,并可对已反馈的督办记录进行反馈确认操作。 收到的督办 被督办法院管理人可上级法院对本院督办的记录,可根据督办类型、督办日期区间等条件进行筛选,并可对督办的记录进行查阅和反馈。 3.4★反查 在巡查主题中提供数据下钻反查功能,支持对案件列表反查。 3.5与执行系统对接 与执行系统深度融合,可实时或者定时采集执行案件信息,并可在执行系统接收督办信息。 四、 案款智能监管 4.1 不明款识别 定义不明款认领规则 系统管理员可定义不明款认领规则,通过不明款和缴费通知、当事人信息、案件信息关联属性比对。 规则适配 可依据不明款适配规则获取对应缴费通知、当事人信息、案件信息等,需最先匹配优先级高的规则,可自动轮询下一个规则,系统需依旧保留手工认领入口。 4.2 ★不明款信息监控 应支持统计不明款到账数据,可设置超期阈值,对于不明款超期未认领、不明款认领超期未确认信息进行提醒,根据提醒信息可具体不明款信息;上级领导可对具体不明款个案信息进行督办。 4.3 ★执行款信息监控 需支持统计案款到账数据,可设置超期阈值,对于临近超期未退和已超期未退的案款到账给予提醒。 4.4 风险智能识别 定义风险点 需支持定义风险点规则,风险点可分为信息风险和过程风险,信息风险用于捕获工单提交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过程风险用于捕获流程中的违规操作。 监测风险点 可监测对应类型工单提交/审批过程,触发风险点规则匹配。 操作风险点 按模块统计风险点计数,应支持具体风险点事件信息。级领导有权限撤销风险点所属流程操作,风险点具体产生环节。对于经核实不是风险的流程,审批人可通过发送消息了解风险点产生原因,可填写信息解除风险。 4.5 关联费款分析 以图谱形式展示关联案件 系统应支持单通过当事人层层追溯关联案件,关联查询当事人其他涉及案件信息。可悬浮展现案件基本信息,案件的当事人角色需支持以颜色区分角色。 当事人分析报告 系统需提供查询并展示当事人的分析报告的功能,分析报告主要包含个人信息+统计汇总数据。个人信息需展示姓名、证件号码,汇总统计当事人涉及案件数(申请人/被执行人),已缴案款、已领案款、尚未缴纳案款,分析当事人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并可展示相关文书信息。 止付管理 在可退金额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发起止付操作,必要情况下还可以发起划拨申请。 4.6 案件信息抽检 系统需提供抽检功能,支持对历史延缓发放案件、提存案件进行抽查,核查延缓/提存发起原因是否属实,标记抽查结果,并支持信息导出。 4.7 监管指标可视化展示 需支持定义监管指标,通过排名/图表等可视化方式,统计并展示统计周期内指标详情,上级法院可监管下级法院指标,支持院级排名、亦支持市级排名。 针对不达标指标,上级法院领导可发起通报,支持根据表单信息生成通报信息、预览通报文件、生成通报文件并下载,通报内容在首页进行提醒并支持。 4.8与案款系统对接 与案款系统深度融合,案款系统将案款信息推送给案款智能监管平台。 五、 短信平台 5.1短信推送配置 发送节点配置 针对应用系统现有的功能,配置自动发送手机短信的流程节点,即哪些节点时可发送手机短信。 发送对象配置 配置短信发送的对象,包括发送给当事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是否发送给代理人等配置功能,支持向本院法官、领导发送短信。 短信样式配置 配置发送短信的样式,系统支持短信变量配置功能,配置各种短信变量,在发送时,变量会自动替换成对应案件的相关信息。 定时发送配置 配置短信的发送时间,是即时发送还是定时发送。 5.2短信自动生成 根据短信发送配置节点,当对应事件发送时,系统自动调用短信生成功能,生成短信内容,短信内容根据模板定制,不需要人为干预。短信生成后,自动将短信内容推送至短信推送服务平台。 5.3短信推送服务平台 短信推送服务平台接收业务系统短信,暂存于待退短信库,通过接口的方式与运营商短信平台进行对接: (1)短信推送接口 将已经生成待发送的短信,通过短信推送接口,将短信内容推送给运营商短信平台,由运营商短信平台负责将相关短信发送给对应的人员。 (2)短信回执接口 鉴定评估、费款、执行管理系统定时调用平台回执接口信息,定时检索短信发送情况,对短信的发送情况进行记载。 5.4★短信推送查询和统计 (1)短信查询 增加短信查询功能,该功能需授权使用,且设置有查询级别控制,查询级别关联“发送部门”、“发送人”。 (2)短信统计 授权此功能的用户可通过此模块从短信量、短信发送类型短信发送情况。 5.5★与执行系统对接 与执行系统深度融合,支持通过执行系统发起短信推送。 六、协助单位执行 6.1查控申请 户籍查询申请 (1)案件引入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发起户籍查询申请业务,非案件当事人无法进行查询申请操作。 (2)在库查询 需实现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在库查询,根据预查询结果填写户籍查询申请表。 (3)户籍查询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户籍查询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相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4)户籍查询结果展示 需实现执行法官公安反馈查询结果,可户籍详细信息,系统支持对户籍详细结果信息页面进行打印。 住建查询业务 (1)案件引入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发起住建查询申请业务,非案件当事人无法进行查询申请操作。 (2)在库查询 需实现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在库查询,根据预查询结果填写住建查询申请表。 (3)住建查询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住建查询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相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4)住建查询结果展示 需实现执行法官住建反馈查询结果,可房屋合同详细信息,系统支持对房屋合同详细结果信息页面进行打印。 住建控制业务 (1)案件引入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发起住建控制申请业务,非案件当事人无法进行控制申请操作。 (2)住建查封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住建查封业务,选择“查封”措施后,自动生成住建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交控制审批流程。 (3)住建续封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住建续封业务,选择“继续查封”措施后,自动生成住建继续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交控制审批流程。 (4)住建解封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住建解封业务,选择“解除查封”措施后,自动生成住建解除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交控制审批流程。 (5)住建控制结果展示 执行法官反馈的受理结果,可住建控制结果反馈详情,系统支持对住建反馈控制结果页面进行打印。 6.2民政查询业务 案件引入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发起民政查询申请业务,非案件当事人无法进行查询申请操作。 在库查询 需实现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在库查询,根据预查询结果填写民政查询申请表。 民政查询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民政查询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相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民政查询结果展示 需实现执行法官民政反馈查询结果,可婚姻登记详细信息,系统支持对婚姻登记详细结果信息页面进行打印。 税务查询业务 (1)案件引入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发起税务查询申请业务,非案件当事人无法进行查询申请操作。 (2)在库查询 需实现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在库查询,根据预查询结果填写税务查询申请表。 (3)税务查询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税务查询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相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4)税务查询结果展示 需实现执行法官税务反馈查询结果,可缴退税详细信息,系统支持对缴退税详细结果信息页面进行打印。 社保查询业务 (1)案件引入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发起社保查询申请业务,非案件当事人无法进行查询申请操作。 (2)在库查询 需实现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在库查询,根据预查询结果填写社保查询申请表。 (3)社保查询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社保查询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相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4)社保查询结果展示 需实现执行法官社保反馈查询结果,可保险登记详细信息,系统支持对保险登记详细结果信息页面进行打印。 市场监督管理查询业务 (1)案件引入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发起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申请业务,非案件当事人无法进行查询申请操作。 (2)在库查询 需实现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在库查询,根据预查询结果填写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申请表。 (3)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申请 需实现执行法官针对在办案件提起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相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4)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结果展示 需实现执行法官市场监督管理反馈查询结果,可企业登记详细信息,系统支持对企业登记详细结果信息页面进行打印。 6.3★文书生成 系统需支持配置制式法律文书模板,并根据查询申请内容适配通知书模板自动生成法律文书。同时,系统支持手动上传通知书、裁定书、决定书等文书材料。 6.4查询/控制审批 系统支持配置审批流程,并根据审批流程提供审批功能。 6.5电子签章 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后,需实现自动加盖提起法院电子签章。 6.6统计分析 系统需提供查询统计功能,可基于法院提起查询/控制申请数、反馈查询/控制结果情况作为维度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的结果支持表格导出。 6.7反馈信息表 系统需支持对协执单位反馈的结构化结果数据进行筛选组织,自动生成结果反馈信息汇总表,并支持文件打印。 6.8★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交互 需实现查控系统与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系统进行对接。 户籍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交互 (1)户籍查询申请 执行法官可从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基于个案直接提起被执行人户籍的查询申请业务。 (2)户籍查询结果浏览 执行法官可直接在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户籍查询结果反馈结果信息并支持生成反馈信息表。 (3)户籍反馈信息表入卷 查控系统生成的户籍查询反馈信息表,支持回填至执行系统入卷。 (4)户籍信息回填执行 执行法官对需要处理的户籍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此部分信息回填至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 住建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交互 (1)住建查询申请 执行法官可从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基于个案直接提起被执行人住建的查询申请业务。 (2)住建查询结果浏览 执行法官可直接在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住建查询结果反馈房屋合同信息并支持生成反馈信息表。 (3)住建控制申请 执行法官可从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基于住建查询结果直接提起住建控制申请业务。 (4)住建控制结果浏览 执行法官可直接在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住建控制结果反馈结果信息并支持生成反馈信息表。 (5)住建反馈信息表入卷 查控系统生成的住建查询反馈信息表,支持回填至执行系统入卷。 (6)住建财产信息回填执行 执行法官对需要处理的房屋合同进行确认,并将此部分信息回填至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 民政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交互 (1)民政查询申请 执行法官可从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基于个案直接提起被执行人民政的查询申请业务。 (2)民政查询结果浏览 执行法官可直接在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民政查询结果反馈婚姻登记信息并支持生成反馈信息表。 (3)民政反馈信息表入卷 查控系统生成的民政查询反馈信息表,支持回填至执行系统入卷。 (4)民政信息回填执行 执行法官对需要处理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此部分信息回填至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 税务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交互 (1)税务查询申请 执行法官可从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基于个案直接提起被执行人税务的查询申请业务。 (2)税务查询结果浏览 执行法官可直接在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税务查询结果反馈结果信息并支持生成反馈信息表。 (3)税务反馈信息表入卷 查控系统生成的税务查询反馈信息表,支持回填至执行系统入卷。 (4)税务财产信息回填执行 执行法官对需要处理的缴退税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此部分信息回填至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 社保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交互 (1)社保查询申请 执行法官可从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基于个案直接提起被执行人社保的查询申请业务。 (2)社保查询结果浏览 执行法官可直接在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社保查询结果反馈结果信息并支持生成反馈信息表。 (3)社保反馈信息表入卷 查控系统生成的社保查询反馈信息表,支持回填至执行系统入卷。 (4)社保财产信息回填执行 执行法官对需要处理的保险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此部分信息回填至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 市场监督管理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交互 (1)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申请 执行法官可从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基于个案直接提起被执行人市场监督管理的查询申请业务。 (2)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结果浏览 执行法官可直接在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结果反馈结果信息并支持生成反馈信息表。 (3)市场监督管理反馈信息表入卷 查控系统生成的市场监督管理查询反馈信息表,支持回填至执行系统入卷。 (4)市场监督管理财产信息回填执行 执行法官对需要处理的企业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此部分信息回填至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系统中。 6.9与协执单位交互接口 户籍查询交互服务 户籍查询系统与沈阳市公安进行对接,双方采用接口交互方式,实现户籍在线查询。 (1)户籍查询申请接口 法院提供户籍查询请求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2)户籍文书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文书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3)证件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证件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4)户籍查询结果接口 法院提供查询结果反馈接收接口服务供公安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与住建交互服务 (1)住建查询交互服务 住建查控系统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对接,双方采用接口方式对接,实现线上提起住建查询交互。 1)住建查询申请接口 法院提供住建查询请求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2)住建文书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文书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3)证件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证件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4)住建查询结果接口 法院提供查询结果反馈接收接口服务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2)住建控制交互服务 住建查控系统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对接,双方采用接口方式对接,实现线上提起住建控制交互。 1)住建控制申请接口 法院提供住建控制请求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2)住建控制结果接口 法院提供控制结果反馈接收接口服务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3)住建控制回执接口 法院提供控制回执文件反馈接收接口服务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民政查询交互服务 民政查控系统与民政局进行对接,双方采用接口方式对接,实现线上提起民政查询交互。 (1)民政查询申请接口 法院提供住民政询请求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2)民政文书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文书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3)证件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证件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4)民政查询结果接口 法院提供查询结果反馈接收接口服务供民政局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与税务交互服务 查控系统与税务局进行对接,双方采用接口方式对接,实现线上提起税务查询交互。 (1)税务查询申请接口 法院提供税务查询请求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2)税务文书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文书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3)证件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证件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4)税务查询结果接口 法院提供查询结果反馈接收接口服务供税务局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社保社保查询交互服务 查控系统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对接,双方采用接口方式对接,实现线上提起社保查询交互。 (1)社保查询申请接口 法院提供社保查询请求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2)社保文书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文书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3)证件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证件信息推送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4)社保查询结果接口 法院提供查询结果反馈接收接口服务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市场监督管理查询交互服务 查控系统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对接,双方采用接口方式对接,实现线上提起市场监督管理查询交互。 (1)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申请接口 法院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查询请求信息获取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2)市场监督管理文书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文书信息获取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3)证件推送接口 法院提供证件信息获取接口服务供法院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4)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结果接口 法院提供查询结果反馈接收接口服务供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用进行信息推送。 七、标的物精细化管理 7.1 ★标的物预警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37个流程节点管理规定中的时间节点要求,系统应支持财产控制、财产处置的相关节点,即将到期或已经超期且尚未办理的节点预警和警示功能。 实现部门领导、院领导能够查询即将到期或已经超期的流程节点发起催办,通知对应的承办人尽快办理。 实现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的财产,接近或超过控制期限的预警和警示功能。 7.2 ★我的查控财产 系统应支持显示本人承办案件的所有财产,根据财产的甄别情况可分为未甄别财产、可执行财产、无需执行财产。 7.3 对标的物的控制措施 系统应实现以下控制措施: (1)查封 查封是对被执行人财产查封情况进行管理,包括财产的查封、续封、部分解封、解封等。系统需提供查封功能,对个案的查封信息进行管理。 (2)扣押 扣押是对被执行人财产扣押情况进行管理,包括续扣、部分解扣等。系统需提供扣押功能,对个案的扣押信息进行管理。 (3)冻结 冻结是对被执行人冻结的财产进行管理。系统需提供冻结功能,对个案的冻结信息进行管理。 7.4 对标的物的处置措施 系统应实现以下处置措施: (1)评估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评估进行管理。系统需提供评估功能,对个案评估信息进行管理。 (2)拍卖 对执行标的物的拍卖情况进行管理。系统需提供拍卖的功能,对拍卖信息进行管理。 (3)以物抵债 系统应支持记录以物抵债的功能以及记录信息进行管理。实现以物抵债信息登记后,自动生成采取以物抵债措施执行裁定书的功能。 (4)变卖 对执行标的的变卖情况进行管理。 系统需提供变卖的功能,对变卖信息进行管理。 (5)扣划 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扣划情况进行管理。系统需提供扣划的功能,对扣划信息进行管理。 7.5★ 财产查询 财产查询可根据不同角度对财产的措施情况进行查询,实现查询的角度包括承办部门、财产状态、财产类型、案件状态、财产甄别情况等。 (1)部门查控财产 部门查控财产查询本部门查控的财产信息的,系统需提供给部门领导监管本部门财产的控制和处置情况的功能。 (2)全院查控财产 全院查控财产查询本院查控的财产信息,系统需提供给院(局)领导监管本院财产的控制和处置情况的功能。 7.6 财产统计分析 系统应支持不同财产类型不同的措施可设置不同的处理期限,能够跟踪各类财产处理时间,能够统计出财产在每个阶段措施的完成天数,是否超期完成等。 系统应支持不同角度的统计功能,统计报表包括财产甄别统计;财产处置效率的统计,系统应实现两种以上维度的统计。 系统应支持按照单位对各类可执行财产措施数量和天数进行统计,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措施的数量、天数、平均天数统计,可逐级下钻到承办人。 7.7 系统配置 (1)措施分流定义 系统应支持根据财产类型配置各种财产状态的后续可操作的措施,系统需提供可定义每种措施的期限值。 (2)自动分流配置 系统应支持根据案件类型、财产类型、财产数量配置财产是否可执行的条件,系统需提供自动甄别根据配置的条件自动判断该财产是否可执行的功能。 7.8 ★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接 标的物系统实现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接。 (1)获取案件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有:案号、当事人、案由、立案日期、承办部门、承办人、书记员、合议庭成员、执行标的金额、结案日期、结案方式等。 (2)获取案件标的物信息 获取标的物清单信息:包括标的物的类别,按照不同的类别显示不同的信息,有车辆、房产、股权、银行存款、土地、工商等信息。 (3)同步标的物措施信息 在标的物系统中对财产控制和处置措施同步到执行系统中。 八、 刑事执行智审系统 8.1 自动收案 自动接收刑罚执行机关“网上”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根据罪犯基本信息、原审判决情况、历次刑罚变更和老病残记录等信息对罪犯特征进行自动标注:标记三类犯、未成年犯、暴力犯。 8.2 立案智能审查 基于罪犯基本信息、原审判决情况、历次减刑情况、考核奖惩情况、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对案件质量得分评估,自动生成分析报告: (1)按照“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规范性、唯一性”五个维度对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材料进行量化评估。 (2)主动发现“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减刑幅度大”、“实际执行刑期短”、“减刑频率高”等疑似风险的提请建议。 立案智能审核规则定义 实现对减刑假释案件报请信息质量检测规则的管理。以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规范性、唯一性为一级目录,并采用“规则树”的方式展示该法院预定义的报请案件质量检测规则。实现对校验规则类别的维护,如对校验规则的增、删、改、查。支持校验规则查询结果批量导出,并已excel文件形式存储。 定义风险预警模型 实现对减刑假释案件疑似风险检测规则的管理。以提请权风险、裁定权风险为一级目录,并采用“规则树”的方式展示该法院预定义的报请案件质量检测规则。 卷宗材料智能识别 能够读取监狱提请电子版证据材料文件名称。实现对提请建议书、终审判决文书的识别提取,提取项包括:罪犯基本信息、原审裁判情况、历次减刑情况、本次减刑申请间隔、考核情况、财产性履行情况、提请建议 自动编目 能够通过识别提取服务获取文件名称,并对文件显示名称重新命名。并实现根据文件名称和编目关键词对报请材料自动编目功能。 批量审核 立案庭法官能够对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案件质量和案件风险进行重新检测。 立案庭法官在审核案件时,系统应提供案件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个案功能,并能实时检测结果和风险报告。 自动审核 通过后台定时服务的方式主动发现并执行报请信息质量检测和案件风险评估待处理任务。 (1)质量检测 根据智能审核算法对当前待检测案件质量进行检测,计算案件质量得分,生成检测明细。 (2)风险评估 根据风险预警算法对当前案件进行疑似风险评估,并标记风险评估结果,记载风险评估明细。 (3)生成分析报告 基于数据质量检测明细和风险评估明细,自动生成检测分析报告。 审核结果分析 基于质量检测明细和风险评估明细,自动生成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包括以下信息: (1)概览 具体信息包括综合得分、评分维度、疑似风险. (2)质量评分明细 显示信息项包括评分维度、信息分类、校验主题、校验结果、分值、得分,明细信息支持按照通过、不通过、全部条件进行筛选。 (3)疑似风险分析 疑似风险包括疑似风险类型、风险预警说明、相关法律条文。 8.3 立案公示 自动生成公示表,经审核确定后可一键将公示表发送至监狱,完成狱内公示工作。 8.4 自动分案 基于刑罚变更类型、是否三类犯、从严从宽情节、案件质量、案件风险、审理方式等划分设定分案算法,根据算法实现随机批量分案,同时也支持指定分案。 随机分案 批量分案时,系统根据随机分案算法并结合所选案件信息,随机分派案件承办人、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指定分案 支持将所选案件指定分派承办人、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8.5 审前智能校验 批量纠错 承办人、书记员在办理案件时,通过筛选质量得分较差的案件,并对所选案件报请信息“缺陷”数据项执行批量“消缺”工作。 个案纠错 系统提供个案纠错功能入口,如在案件审核时通过点击个案纠错功能,即可实现对当前案件报请信息“消缺”工作,避免来回切换操作页面。 纠错日志 “消缺”日志和案件信息绑定,用户可通过“消缺”日志个案功能“消缺”日志信息,具体信息项包括案件标识、信息分类、信息项名称、原值、新值、操作时间、操作人、操作人系统ip。 一键撤回 通过“消缺”日志可将原有修改的信息项进行还原,且支持批量操作,能够有效防止“逆更新”。 8.6 智能排期开庭 完成案件批量排期并自动生成出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动接收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反馈的出庭告知书和出庭意见书,并自动抓取案件信息、出庭意见书相关内容自动生成庭审笔录。 审理方式设置 支持对单个案件或批量案件设置审理方式,设置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庭审排期 实现减刑假释案件个案排期、批量排期功能,对案件排期信息的维护和管理。 短信提醒 文书送达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相关责任人推送及时反馈出庭告知书的提醒短信。 文书接收 自动接收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通过政法一体化平台反馈的出庭告知书和出庭意见书,并向书记员和承办人推送提示消息,通知其及时。 自动生成庭审笔 基于庭审笔录模板自动抓取案件信息、出庭意见书相关内容自动生成庭审笔录。 8.7 审判智能辅助 判断减刑假释资格 根据预定义规则并结合当前案件信息,判断该罪犯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评估维度包括是否达到法定最低服刑刑期,是否符合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是否达到考核表扬数,是否有不应减刑的情况。 8.8判断财产性履行情况 通过综合提请建议书、原始判决、审判、执行系统中关于财产性判刑履行信息,评估该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条件。 开庭审理提醒 根据预定义业务规则,抓取罪犯基本信息、服刑表现、原审判决信息,自动识别该案件是否需要开庭审理。 裁定建议 根据预定义业务规则,抓取罪犯获得表扬个数、从严从宽情节等数据,对监狱报请的减刑幅度进行智能分析,报请幅度与智能分析幅度不一致的,提示承办人,并给出是否减刑、减刑幅度或是否假释的建议。 报备提醒 自动抓取罪犯身份信息,智能判断该案件是否需要报备,并给予提示。 8.9 裁判智能指引 法律条文特征标注 对减刑假释审判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进行特征标注和关联匹配算法定义。 法律条文推荐 在案件评议、文书校对个案功能中增加推荐法律条文的功能入口,当点击该功能时弹出推荐法条提醒页面,系统将根据案件基本信息自动关联匹配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 关联案件采集 后台定时服务主动采集在审案件关联案件信息,具体包括: (1)采集当事人其他涉诉涉执行案件 根据罪犯身份证号码,采集其他涉诉涉执案件信息。 (2)采集同案犯历次减刑信息 通过对罪犯原始判决情况的识别提取获取同案犯的身份在号码,并采集历次减刑情况和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 8.10关联案件显示 在案件审核模块,需增加关联案件显示页面,能够展示当事人其他涉诉涉执案件和同案犯减刑案件和财产性判刑履行情况。 自动关联相似案例 根据罪犯基本信息、原判情况、历次减刑情况、本次申请减刑幅度、剩余刑期等因素,匹配相似案件。 相似案例推荐 案件评议和文书校对模块需增加相似案例推荐功能,点击案号能够浏览相似案例的案件详细信息。 8.11文书智能生成 基于减刑、假释、撤销假释、撤销减刑、复裁等多种类型案件文书模板,自动生成所选文书,支持一个案件多个文书、一个文书多个案件的文书生成模式。 文书模板管理 实现对减刑、假释、撤销假释、撤销减刑、收监执行、复裁等多种类型案件文书模板的管理,能够查询、新增、删除、修改、编辑维护文书模板。 文书处理规则定义 设置减刑、假释、撤销假释、撤销减刑、收监执行、复裁等多种类型案件文书处理规则,如审签顺序、是否盖章等。 文书生成 需实现自动生成所选文书,支持一个案件多个文书、一个文书多个案件的文书生成模式。自动抓取罪犯基本信息、原审判决信息、历次减刑信息、本次报请、裁定信息等相关数据项自动生成法律文书。 8.12文书审签 (1)审判法官和合议成员在系统中能够对裁判文书进行在线审核、修改,系统需自动记录修改痕迹信息。 (2)案件承办人将修改后的刑事裁定书、合议庭笔录批量提请合议,由案件审判长、合议成员对刑事裁定书、合议庭笔录进行审批。 (3)案件的审判长、合议成员、分管领导对提请合议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校对,校对无误后可发起申请签章。 文书自动签章 文书审签结束后,可由案件承办人对需要加盖院章的裁判文书发起提请,签章审核人后,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签盖电子章,不符合的支持退回修改。 8.13结案智能纠错 识别提取裁定书,抓取裁定书关键数据项和系统数据进行智能对比,基于一致性原则,列出差异项,支持一键自动纠正系统差异数据。 8.14 文书智能送达 提醒确认送达文书 开庭排期文书、裁判文书制作并审签完成后,主动提示承办人、书记员是否确认待送达文书是否需要立即送达,确认的立即送达。 短信提醒 文书送达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等协同单位案件责任人推送短信,提醒及时反馈出庭告知书和裁判文书送达回证。 8.15 案件监管 审限变更监督 (1)审限中止审批 减刑假释案件法定审限超过30天,中止审限需发起本院领导审批流程。 (2)审限延长审批 减刑假释案件审限延长的,需发起本院院领导审批流程。 重点案件监管 对于案件质量较差、存在疑似风险的案件能够自动纳入四类案件进行院庭长监管。 (1)纳入监管 根据预定义的指标,将质量评测不满足要求的案件通过调用四类案件系统数据接口提交监管,并提示办案法官。 (2)监管信息 提供数据接口供四类案件系统调用,接收监管人意见,作为案件的动态消息。 (3)结案反馈 结案时,登记监管消息反馈信息,系统自动调用四类案件接口提交监管意见反馈信息。 8.16 案件统计查询 可按案件、当事人各类详细信息查询案件,实时统计减刑(假释)率、不减(假)率、变更率等数据。 减假审判统计 能够实时统计减刑(假释)率、不减(假)率、变更率等数据。 (1)统计条件包括立案日期、提请类别、经办法院等; (2)统计结果包括减刑(假释)率、不减(假)率、变更率等数据。 8.17案件质量统计分析 按照呈报监狱、质量检测维度分类统计案件质量,发现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要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加以改善,如向报请机关反馈指出问题所在并协助报请机关提高服刑人员系统档案质量。 支持数据反查。点击案件数量可显示案件明细列表,点击案号浏览案件详情信息,并支持案件质量分析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