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粤1803执263号案随机摇号选定评估专业机构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粤1803执263号案随机摇号选定评估专业机构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粤1803执263号案随机摇号选定评估专业机构公告
各鉴定机构、各案件当事人:
本院定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0:00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摇号系统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机构名册范围内(资产评估类)进行网上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案件信息:
案件:(2024)粤1803执263号;
鉴定类别:
资产评估类
鉴定内容:
对被执行人清远市稳城电脑绣花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台类设备一批进行价格评估。
委托备选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3 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4 广东嘉永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5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6 广东文曲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17:30,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鉴定机构,于报名截止前自行网上报名参加摇珠,逾期不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摇珠资格。
2、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案件正选机构、中签2、3为按顺序备选机构。
3、请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定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4、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5、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6、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7、当事人若对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摇号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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