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尤寺码头与马鞍山码头岸线修复及生态环境整治改建提升项目乌尤寺码头改建工程监理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公告
乌尤寺码头与马鞍山码头岸线修复及生态环境整治改建提升项目乌尤寺码头改建工程监理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公告
乌尤寺码头与马鞍山码头岸线修复及生态环境整治改建提升项目(乌尤寺码头改建工程)监理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大佛龙腾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乌尤寺码头与马鞍山码头岸线修复及生态环境整治改建提升项目(乌尤寺码头改建工程)监理采购(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CGPT-XM-JZTP-FW-******-00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乌尤寺码头与马鞍山码头岸线修复及生态环境整治改建提升项目(乌尤寺码头改建工程)监理采购
三、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乌尤寺码头与马鞍山码头岸线修复及生态环境整治改建提升项目(乌尤寺码头改建工程)监理采购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三)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9日至 2024年3月21日每天 00: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 9: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三)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 9:30(北京时间)。
(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山大佛龙腾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明月路5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35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和融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797号(青江SOHO)12楼12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833-*******
十一、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投标人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投标人库。
(二)投标人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投标人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2、采购平台-注册及 CA 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 CA 申请。
投标人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投标人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28-********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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