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招标公告
周二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招标公告
********(周二)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 | ********(周二)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
项目编号 | GZX_LQ_2024_R_0015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8日 ■竞价时间: 2024年4月9日10:00-10:3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意向受让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的面积、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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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采购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成交价为为补植(含栽植及苗木人工搬运和分苗、苗木运费)、未成林抚育(劈草、全锄)及施肥(含复合肥人工搬运、肥料运费)等所有费用)。单价中已含安全费用2%、税费1%和管理费6%。 2.以上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不符。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到现场踏看标的山场情况,对标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供方自愿参加竞价,自负盈亏,直至履行结束。 3.工期要求:即坪山村50亩2024年4月每亩补植2年生阔叶树基质苗30株;2024年4-6月劈草抚育一次;2024年8-10月全锄抚育一次;2024年10-11月施肥一次;2025年8-10月劈草抚育一次。儒洲村160亩2024年4月每亩补植2年生阔叶树基质苗20株;2024年4-6月劈草抚育一次;2024年8-10月劈草抚育一次;2025年8-10月劈草抚育一次。 4.作业设计内容:作业工序和措施为补植(含栽植及苗木人工搬运和分苗、苗木运费)、未成林抚育(劈草、全锄)及施肥(含复合肥人工搬运、肥料运费)等。 5.施工质量要求 (一)补植设计:树种为2年生阔叶树基质苗,坪山村50亩每亩补植30株,儒洲村160亩每亩补植20株。 1.苗木由采购方调拨提供,采购方安排施工员对苗木质量进行验收;供应方自行安排车辆到采购方指定的圃地装运,运费由供应方承担。 2.采购方安排供应方对作业小班内已死亡或长势不良的苗木进行补植替换,不可遗漏;或对未达到株行距密度要求进行见缝插针式补植。 3.栽植基质苗:栽植前要对苗木进行修枝,栽植时苗木要脱袋、捏紧;苗木要栽穴中点,要直,深度事宜;栽后要回土夯实踩实,使苗根和土壤结合,提高成活率。基质苗在运输和人工搬运过程中不得损伤苗木。 (二)未成林抚育 1.劈草:全面劈草,除萌芽条,将枯死枝打掉;劈草留茬低于10cm,到边到界。 2.全锄抚育(儒洲山场不实施);全面锄净林内杂草、挖净管茅,深度见生土带,并培土、修侧枝,除萌,到界到边。 3.施肥(儒洲山场不实施):在苗木正上方50cm处挖一条长30-40cm、深15-20cm的条状施肥沟,施肥后覆盖表土,到边到界,施复合肥0.25kg/穴。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及《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综合质量改善提升劳务施工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 2.须在其它国有林场有从事过营林劳务作业两年以上,具有营林作业相关经验(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及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 3.意向供应方在报名、资金往来、竞价、签订合同等过程中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 意向供应方应在2024年4月8日15时前将下述材料提交至福建省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办公室处: 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材料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材料3:在其它国有林场有从事过营林劳务两年以上的作业经历证明(以意向供应方提供的劳务合同及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盖章为证明)。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 现场 | 地 点 | 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8日 | |||||||||||||||
联系人 | 余先生 电话:177*****878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4月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1)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2)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409光泽天源林场国土绿化项目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 名: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 账 号:1398 0201 0400 0667 6 开户行:光泽县农业银行城关支行 4.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综合质量改善提升劳务施工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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