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某部围墙新建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福州某部围墙新建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福州某部围墙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咨询 (项目名称) 福州某部围墙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咨询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某部围墙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某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某部围墙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95万元。
2.4建设规模:新建围墙长约4100米、高约2.4米,由实体围墙、钢网墙和铁艺栏杆组成。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出具地质勘查相关报告资料等;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配合第三方完成预算编制等。
2.6服务要求: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需符合符合国家、地方工程建设规定。
2.8招标范围:
R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为满足本项目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R设计咨询: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规划报批配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各阶段(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的配合等相关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R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
R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提供相应的证书、身份证和社保缴费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
R设计负责人: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R勘察负责人: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 其他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1 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等购买招标文件,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3座718)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3〕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某部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朱山村对面洋 45 号,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 ,传真: /
联系人: 柴武聪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3座718,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 叶工、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组织纪检股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朱山村对面洋 45 号
联系电话: 0591-********转周警官
发布日期: 2024-04-03 10:13:08
标签: 围墙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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