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改制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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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改制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B-202403HT-1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改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15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改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改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递交比选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
的比选;
(3)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比选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
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比选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b)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
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c)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分包)下的招投标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
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d)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作为联合体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
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
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招标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
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e)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
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
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比选代理机构与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现场领取,比选文件 300 元/套,售
后不退。(1)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
份证明》(格式自拟、含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原件,领取人为委托代理人的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应包含领取竞本项目比选文件等事宜)和《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含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公司近半年任意 1 个月的,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
记录”复印件,如被授权人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参
选人公章。注: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 2 号朝青汇 6 层 655 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 2 号朝青汇 6 层 655 会
议室)。
七、其他
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 本项目预算金额:150 万元。
3.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制定企业改制方案以及协助
企业办理税务、工商等手续的变更工作。其他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三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红坟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810354469
电子邮件:ruiya718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 2 号朝青汇 6 层 655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810354469
电子邮件: ruiya718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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