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二次)招标公告

电梯(二次)招标公告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电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招标)HTXZFCG(2016XJ)026号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电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文件编号:HTXZFCG(2016XJ)026号

2、采购项目名称: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电梯1部。

(2)采购预算:22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客梯1部(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和田县。

(6)交货日期:采购单位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单位提供生产厂家CE(质量安全标准)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所投标的专业设备必须是该类设备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生产,投标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5)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具备电梯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厂家或经电梯厂家授权的独立法人企业;

(7)投标单位提供生产厂家质量安全标准证书复印件;

(8)投标单位生产厂家具有A级生产许可证;

(9)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拥有售后维保站,指派的驻和田市安装维修人员,有厂家及主管部门的资格证明。投标单位在标书中说明,质保期后对产品年度售后服务所需费用及期限。并按照指定期限和费用基础上履行对产品质保期以后的维保职责。

(10)投标单位须实地勘测安装现场。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第六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红公章)应于2016年5月26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开标时间:2016年5月26日北京时间11:00时。

10、开标地点:和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2、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市屯垦路39号和田县财政局四楼

13、联系人:崔联斌  柏杨  电 话:****-******* 传真:****-*******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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