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一期项目二标段吉水段

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一期项目二标段吉水段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4〕26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一期)项目二标段(吉水段)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水利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建设范围覆盖吉水县醪桥镇、双村镇、水田乡、八都镇等4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6.15万亩。新建供输水管线27.94公里、修复干支渠6.68公里,新建泵站4座、高位水池2座,改造渠系建筑物3座等。项目总投资*****.79万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7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易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4月3日


标签: 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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