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高新区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高新区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谷镇,相关部门、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乐山高新区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乐山高新区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
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川教督委办〔2020〕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教督委办函〔2021〕5号)精神,为推进乐山高新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结合乐山高新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县域学前教育政府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我区2024年顺利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
二、目标任务
(一)提升普及普惠水平。根据《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二)加大保障力度,提升保教质量,确保政府保障情况和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达到《评估细则》要求。
(三)提升社会认可度,人民群众对县域学前教育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3月底前)。高新区管委会、安谷镇、各相关部门及时安排部署,有序推进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相关工作。
(二)自查补短阶段(2024年4月—2024年7月)。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重点佐证材料清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细则及责任分工表》,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细、做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并于2024年7月20日前把相关指标佐证资料整理归档,并将佐证资料纸质及电子版提交公共服务局。
(三)区级自评阶段(2024年8月-9月)。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人开展督查,各相关部门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再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公共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区级自评,完善相关佐证资料收集整理,草拟区级自评报告并送审。区级自评达到要求的,于9月底前报市级初核。
(四)市级初核阶段(2024年10月—11月)。市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专人开展实地督查。公共服务局牵头做好市级实地核查各项工作,针对市级初核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各项指标全面达到省级督导评估验收标准。
(五)省级督导评估阶段(2024年12月)。根据市级实地核查结果,制定迎接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省级督导评估,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高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由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督导委员会)负责高新区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在管委会领导下,研究拟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管委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管委会汇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通报各部门单位;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协调解决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中的难点问题,对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管委会决定。
(二)明确工作职责
党工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将学前教育纳入党工委、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提供党工委、管委会制定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提供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会议每年分别专题研究两次以上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的相关材料;加强对安谷镇、区级部门及相关驻区机构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检查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全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幼儿园办园成果及先进典型事迹进行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党群工作部(编办、人社局):负责及时对全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合理核定师资编制;提供编办编制核定的相关文件;督促解决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扩大教师来源渠道,对招聘工作予以政策保证,及时足额补充聘用教师;会同公共服务局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等相关工作;切实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政策;提供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和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
产业经济局:负责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加强对项
目实施的监管;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
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教育发展需求,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二是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新城建设局:负责对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协助园舍安全检查工作;负责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配合提供全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实施的相关文件、清单目录、公示印证材料;负责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配合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和教育宣传工作。
社会管理局:负责关心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学习、生活,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并根据有关规定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进行救助。负责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纳入普法规划,加强对社会、学生及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幼儿园法治教育,会同公共服务局推进幼儿园依法治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公共服务局(含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统筹协调、具体规划、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市教育业务部门涉及普及普惠工作的衔接和沟通汇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工作,核发幼儿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指导幼儿园做好幼儿体检和幼儿园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征用、审批等工作;将幼儿园建设项目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幼儿园建设用地的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提供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的相关文件、实施情况及向社会公布情况的佐证材料;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提供文件及实施情况。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幼儿园园所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监管责任。
应急管理分局:负责出具近两年来幼儿园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材料;按职能监督、指导公共服务局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应对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提供辖区内3—6岁年龄段户籍幼儿汇总表、花名册、常住人口数量统计表等相关人口数据;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和教师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警园共建,配备法治副园长,指导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城管分局:负责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幼儿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核查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查处幼儿园及周边无证经营行为;提供对幼儿园乱收费问题的查处情况。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幼儿园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联合公共服务局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突发灾害处置,全力参加各种抢险救灾。
安谷交警中队:负责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会同新城建设局、公共服务局、幼儿园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安谷镇:负责动员、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园;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工作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安谷镇、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做好迎督准备。督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安谷镇、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总结经验,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我区2024年顺利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
(二)对标对表,查漏补短。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读《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2023年10月修订),逐条逐项梳理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共服务局牵头做好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主动加强与安谷镇、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安谷镇、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自身职责、打好阵地战,又要密切配合、打好协作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全面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各项工作。
(四)强化督查。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安谷镇、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督导,及时通报推进情况。高新区目标绩效办不定期对推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互相推诿、工作不力严重影响督导评估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重点佐证材料清单
2.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细则及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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