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执法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锦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就浙江锦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法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A[2016]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执法仪等设备(含安装)
1.0

未公布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

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09:30。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09:30。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千岛湖支行

银行账号:********8830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建成

联系电话:137*****247

传真:****-********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三楼(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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