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切换台招标公告

演播室切换台招标公告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拟申请采购进口“演播室切换台”采购的公示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拟申请采购进口“演播室切换台”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演播室切换台1台

申请理由:采购人进行了市场调研,提出如下理由:

此次采购的相关设备主要用于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新闻媒体发布及演播室使用,为了更好的实现消防部队突发性应急救援任务中的宣传工作,能够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救援信息,加强与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进行视频素材交互,经过对整个项目技术参数进行论证后,要求设备需达到广播级标准,相关设备具体需求如下:

1.此设备需要满足云南总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演播室多机位虚拟头像采集,实景访谈类节目录制转播要求,并能够与各级媒体素材需求标准进行无缝对接。

2.技术需求:视频处理:Y:Cb:Cr, 4:2:2 10 bit (8 bit for FMEM)RGB, 4:4:4 8 bit。多画面显示支持在同一时间同一监视器上显示最多10个图像窗口。

3.在核心技术指标、稳定性、耐用性、精确度、时效性等方面和进口设备尚有一定差距,同时没有对应的相关设备。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业务需求,申请购买进口设备。

2.技术专家论证意见:2016年5月18日举行论证会议,针对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演播室切换台”的采购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组认为采购人所阐述的采购理由充分、属实,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相关规定,为达到采购人的需求,专家组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法律专家论证意见:以上设备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

3.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专家单位

学历

职称

1

李仁华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本科

高级工程师

2

戴云明

昆明广播电视台

本科

高级工程师

3

刘红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本科

教授

4

王光明

云南英茂通信公司

本科

高级工程师

5

吴继华

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

本科

律师

4.进口产品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拟同意采购以上论证的进口设备。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备查。

采购单位: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19号

联系电话:(0871)********

日 期:2016年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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