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379号 批复,并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博野县瑞博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 2)工程建设地点:保定市博野县 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范围为博野段潴龙河,河道治理长度14.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加固26.8公里,其中左堤13.1公里,右堤13.7公里;险工段治理4处;主河槽清整14.8公里;结合复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新建生产桥4座等。 4)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5)其他:①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②异议受理主体:博野县瑞博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雄,联系电话:156*****035。
2.2招标范围: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范围征迁安置补偿、专业项目迁建补偿、临时占地复垦退还等各项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 1)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1.4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09:00至2024-04-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博兴东路36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联东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雄 | 联系人: | 曹亚琰、刘毅、张威、康洪吉 |
电话: | 电话: | 0312-*******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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