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呼布镇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达来呼布镇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达来呼布镇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DRD--CG-2024-1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一、招标条件
本达来呼布镇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9532万元,招标人为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进行改造,改造路口30余处,改造面积1.5
万平方米,采用冷喷技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来呼布镇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Q01达米呼布镇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
格承诺函》)。
注:(3)、(4)、(5)、(6)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
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小、“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竞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
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竞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张女士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1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阿拉普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济纳旗分中心
(额济纳旗市民中心二楼,居延文化城D栋)开标一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1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济纳旗分中心
(额济纳旗市民中心二楼,居延文化城D栋)开标一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受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达来呼布镇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
标线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达来呼布镇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NXDRD-CG-2024-11
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
3、建设地点:达来呼布镇
4、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5、采购预算:459532.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采购内容对中心城区道路主要节点标识标线进行改造,改造路口30余处,改造面积5
万平方米,采用冷喷技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060012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
格承诺函》)。
注:(3)、(4)、(5)、(6)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
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小、“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竞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
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竞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个
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时,下午14:30一18:00时(节假日休息)须将本公告“二、供
应商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2)项有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PDF
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2963815@q9.com,并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达尔
(15909500505)予以审核。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提供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4月17日上午09:10分。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济纳旗分中心(额济纳
旗市民中心二楼,居延文化城D栋)开标一室。
递交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制作、密封的响应文件需在上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
止时间前进行现场递交如文件递交时间超过2024年4月17日上午09:10分,采购人将不
子接受,将视为无效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09500505
地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天赋时代广场10号商铺
采购单位名称:额济纳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查娜
联系电话:13614839124
地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六、信息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内蒙古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联系人:查娜
电话:15909500505
电子邮件:1242963815@q9.c0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909500505
电子邮件:1242963815@163.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大尔警参

瑞章)
0100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识标线 改造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