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巩固提升-项目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巩固提升-项目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巩固提升-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巩固提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巩固提升2.1.2招标编号:HBXS-F*********.1.3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2.1.4项目规模及内容:1、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开展,全社会节水取得明显效果,居民节水意识显著增强,邢台市南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达到验收标准,即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中评价方法,邢台市南和区评价总分达到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求。2、编写邢台市南和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配合邢台市南和区水务局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必备条件及12项评分标准)梳理各类资料及数据,完善相关制度等节水资料,达到河北省水利厅和水利部的验收标准。3、配合各类节水载体职能主管部门及创建单位,整理载体创建资料,达到载体创建相关标准要求。4、节水器具的推广以及更换与安装;绿化的高效灌溉改造;非常规水的收集利用;计量的器具完善等创建措施;节水短视频制作、节水知识科普、节水公园建设、节水意识培养等项目。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2.1.6服务周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7 00:00至2024-04-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特别说明: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项目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熠睿0319-*******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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