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4-JQ61-F101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61-F1012
三、项目概况:
选取1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医院秩序维护、卫生清洁、电梯管理、污水管理等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10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供应商基本信息表(Excel电子版)。
(四)申领方式
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出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1.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2.供应商基本信息表(Excel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b158*****774@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应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八、现场勘察
(一)需求方统一组织。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山西省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孙助理
办公电话:0351-*******
移动电话:150*****359/138*****495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段干事
办公电话:0351-*******
移动电话:150*****987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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